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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killy_chu wrote:
可是建商沒有辦法做到...(恕刪)


市政府說他合法...所以說,即使未來文林苑因此蓋好後, 被不知道那個
夠膽的官員拆,他還是可以申請國賠, 甚至, 要是文林苑真的被火燒了,
受災戶可能也可以據此申請國賠(因此未來文林苑買家,也許可以省掉保火險
的錢,因為有市政府提供的免費火險-->當然,此純屬玩笑,切勿當真).
piwu0531 wrote:
博愛路那邊真正有意義的開發是由蘇南成 吳敦義時期開始的..
至今也不過二十幾年 ~~
相較之下, 台北很多地區開發比博愛路早的多, 有些地方建物群歷史甚至高達六七十年 !!(恕刪)


初來乍到高雄,這段歷史受教了
不過我們可以看到高雄市的發展有往外擴張的趨勢(基於我對高雄這個城市的粗淺了解)
台北卻納入更高的容積率要塞入更多的人口,而沒有於都更區塊進行真正的都市更新,
巷弄仍是那麼小,停車位依然不足,陽光越來越少,人口越來越多
了不起叫做建案更新,根本不是都市更新啊

piwu0531 wrote:

等到你發現自己家裏幾十年老透天厝管線怎麼修都修不好, 鄰居還三不五時老舊電線走火..
不知哪天運氣不好連自己家都被潑及 ...

搞不好到時你還會第一個跳出來當都更發起人咧 !!!(恕刪)


你說得當然有道理,不過我不懂為何自己的老透天可以自行改建,卻要強迫他人參加?
另外,改建就叫做都更?
如果巷弄一樣的狹窄,沒有整個區塊重新規劃,又怎麼叫做都更?

rleeplay wrote:
您的意思似乎是指我「盜文」嗎???!!!
不好意思,除了法條我是從全國法規資料庫、臺北市建築線指示申請資料是從網站Copy外,其他的文字敘述完全都是依我個人想法逐字逐句打字而來。因此,請您舉證本人從何處此「盜文」!...(恕刪)


自己挖的洞 請自己跳!
我字少 又贏了!
說道都市更新...大家都說要有長遠規劃..要較大範圍的規劃計畫..問題是..幾個小小的街廓就搞不定了...還大範圍勒......這不是很有趣嗎?

killy_chu wrote:
可是建商沒有辦法做到...(恕刪)


不是消防違法,房子都還沒蓋...

是消防審查還沒通過,還在修正圖審階段

建照審完再來是審台電/消防/電機/電梯預審,才能開工
locomo wrote:

不是消防違法,房子都還沒蓋...

是消防審查還沒通過,還在修正圖審階段

建照審完再來是審台電/消防/電機/電梯預審,才能開工
...(恕刪)

所以我堅持認為 工讀生不全是癈物!

多謝大大的解釋!

killy_chu wrote:
所以我堅持認為 工讀...(恕刪)

文林苑案因學生及ngo團體的關心,讓都更的問題曝光浮上檯面,
讓都更而得以省視檢討並改善,或許是件多數人受益的事!

只是真的苦了文林苑相關的受難者!(同意都更的30多戶、王家、買預售屋的人、郝市府也認為他依法代為執行也很委屈)

Idnes wrote:
說道都市更新...大...(恕刪)


現在很多都市更新建物,蓋出高容積、高公設
創造都更後的高房價、高利潤、高管理費
這真的是都更居民要的房屋改建嗎?

現在的都市更新是以什麼的角度為出發點?
創造高利潤?還是提升原居民的居住環境?
不論任何東西...整理過後的價值應該都高過整理前的...難不成你希望你的房子整理過後(不論都更或拉皮整修).價值還往向下跌......我們來規劃好了...不提高容積..沒有誘因怎麼做.居民自己拿錢....一半土地做公園.做馬路改善交通..誰願意???...可以具體一點說怎麼做嗎??有可能嗎? 那衣服穿舊的就好啦..幹嘛新年買新衣服...只要沒破一輩子都穿同一件好了(但是有可能穿一輩子不破嗎? 當然你要說補一補再穿也比新的好那我也沒辦法)....
古早以前識字的欺騙不識字的,

後來大家都識字後,懂法律的拐騙不懂法律的,

現在大家都懂法律了,有權勢的壓迫沒有權勢的,

就是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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