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ly_chu wrote:
甚麼袋地問題呀!
明明就是
把你家的地賣掉,不用你同意! 還是合法的勒!..(恕刪)
沒通行權的袋地本來就這樣,
但不是王家把地賣掉,而是強迫鄰近的建案必須買下或交換畸零地!
這是用來保障袋地/畸零地的權益。要不然,鄰近的建商就申請不到建照。
因為這是建築法規,不是都更的法規,
所以,不需100%同意的都更 or 100%同意的合建 or 拆掉重建的"改建",要拿到建照都這樣。
有些拆掉自己舊房子原地改建,也可能會被逼得買下鄰近畸零地才能拿到建照,
就算以合理價買畸零地也可能不爽,但要拿到新建照,就必須買下鄰近畸零地。
若現在的文林苑都更案,王家沒機會賣給建商,那塊市價1億元的地不就要拿來種菜?
然後等約40~80年以上,文林苑變舊大樓要拆掉後,
再一個新的都更案,等王家的曾曾孫把袋地"脫手"給建商?
若王家沒參加都更,那塊袋地根本就是燙手山芋,丟也不是,不丟也不是,
若沒有都更或合建,王家的地根本不會有人買! 要繼承的方式才會有人接手。
王家的問題就只是死不承認是袋地,又拒絕參加都更,而喪失了選戶的權益,所以才要抗爭到底!
但問題是,若文林苑不把王家納入,或王家不買地/不買通行權,
就必須要把淡水捷運那一段拆掉,王家才可能變成不是袋地。
法律是保障好人和受害者,但也一樣保障沒有犯罪的笨蛋,
而法律也同樣允許沒有犯罪的笨蛋,有抗議唉唉叫的權力,
只要別吵到人或影響到他人就好!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RAULK917 wrote:
但袋地通行權要廢嗎? 當然不是! 因為今天是王家不要都更, 明天很可能又是想都更的袋地被建商吃死死!
...(恕刪)
哇!
連您也承認建商這樣的都更計劃,會把人家的獨棟透天圍成袋地,然後被建商吃死死哦!
連拆人家的房子 都不用自己出錢 真摳門
killy_chu wrote:
那現在只要自己房子在袋地上 不就隨人都?...(恕刪)
若自己的房子在袋地上或有畸零地,你會很頭痛! 會恨不得趕快脫手!
因為袋地/畸零地的"建築用地"還是要繳地價稅,
若袋地上有當初的合法建照,就只能用舊建照把房子住到爛,但沒法拿到新的建照蓋新房子。
沒法蓋房子的建地,你要賣給誰?
農地不用繳地價稅,是袋地還比較無所謂,借過一下就好了!
像蘇家全的農地/農舍也有通行權"免費"給人借過的問題,
蘇家和袋地的農民不是告到法院了嗎?
好像還是有路可以走,只是較遠,袋地的農民還是輸了!

袋地或畸零地大多是繼承來的,
當然,有些專門買畸零地的"蟑螂",等都更時再來獅子大開口的例外!
王家的地是繼承的,並不算"蟑螂",不過還算是符合"釘子戶"的定義啦!

而現在都更法應該有規範議價/估價的方法,
才不會讓蟑螂靠畸零地A錢,但也不會讓畸零地賤價賣給建商。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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