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工地已被王家佔領,連...(恕刪)
我認為除了出入地之外, 王家跟抗議者不宜強佔已經被樂揚買下的預定地...
這會讓自己的抗爭合理性被質疑...
如果真要長期抗戰, 就要讓自己立場相對對方更正確..
不過我不認為王家現在有挑釁樂揚的必要..
因為只要樂揚不侵入王家, 那王家就穩站優勢... 何須多此一舉..
倒是樂揚現在進入工地, 才真有挑釁王家的可能..
樂揚又不是像永春案一樣, 打算放棄王家, 那現在進工地要幹啥?
才真讓人費思量....
但是, 凡事一面之辭, 都不可盡信...
尤其是某些只有單方面立場的人講的話...
就像殺人犯跟你說我沒殺人, 你會直覺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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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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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huangtw1980 wrote:
文林苑同意戶若要畫開王家開發,就要使王家土地脫離畸零地的狀況,需要預留空地給王家未來指定建築線時合併土地使用,並且分割土地讓王家畸零地有機會補足所缺寬度、深度使其有機會變成不是畸零地。最受影響的是802地和796地和778地的地主。這種情況下,王家就必須說服受影響的鄰居達成共識,請受影響的鄰居幫忙處理…否則說不過去。但王家也沒有找鄰居討論,等都更案通過了,才出來反對,等同綁架老鄰居一起退出都更。
很高興你點出了802和796號地
那容我破題一下
就要解套王家的801、803不會成為不能建築的畸零地而言
把796、802、804、804-4、804-5這幾筆"不要畫在都更範圍",讓"之後有機會"與南側郭元益等地成為"一宗基地"另行申請建築或都更就可以了
另外,您所言"王家是畸零地不是文林苑都更造成的",這一點都沒錯,
但,王家這塊變成"不能建築"的畸零地卻是都更造成的
"全台灣有多少已經存在的畸零地了"亦沒錯
我想您一定也知道"能建築的畸零地"與"不能建築的畸零地"的差別
但我想很多人卻搞不清楚甚麼是"不能建築與能建築的畸零地"
簡單的說,當數塊相鄰的畸零地以"一宗基地"申請建築,而這宗基地又能臨建築線、又超過"最小基地"等相關基地限制條件時,
這就是一宗可建築的基地,而這宗基地包含了數塊畸零地
而一宗基地只是申請建築時所畫設的範圍,與地政上地籍合併一點關係都沒。
(一宗基地內的各筆土地地籍仍是獨立的)
造不造成"不能建築的畸零地"本來就是抓最後一隻老鼠的遊戲
一般於申請建照時,都要檢附鄰地"不會變成不能建築的畸零地"檢討圖
為的也是避免造成"不能建築的畸零地"
而如果你怎麼檢討你的鄰地都因為你基地畫設關係而成為不能建築的畸零地時
很抱歉,你變成了最後一隻老鼠,
你要麻重新劃設、要麻切割地籍讓鄰地可合併、要麻就得去畸零地調處。
而畸零地相關法規便是在避免造成"不能建築的畸零地"
並不是您所言是鄰地在"保護"或"救"畸零地
所以再回到這案子上,
就要解套王家的801、803不會成為不能建築的畸零地而言
把796、802、804、804-4、804-5這幾筆"不要畫在都更範圍",讓"這些地之後有機會"與南側郭元益等地成為"一宗基地"可另行申請建築或都更,證明你不是最後一隻老鼠就可以了
只是沒這樣做
acelucifer wrote:
好奇一問~
王家的權利轉換 和 其它的已同意戶相較之下有比較佳嗎?
轉換後價值 單單就土地持分大小來換算 有明顯較多?...(恕刪)
個別人的持分我不知道,但是根據公開的資料:
http://www.ur.org.tw/download/updatemsg/2012618105620.pdf
王家絕對不差。
若以建物坪數來看,所有權人的居住面積從更新前產權面積約26.7坪/戶(實際使用面積約42.1坪/戶),提昇至更新後產權面積約47.5坪/戶,以上尚不包含因住宅環境的改善、耐震等級的提高及停車位的供給⋯等附加價值的變化所帶來的整體效益,在實質使用面積方面就較更新前違建滿佈的狀況較大且寬廣。
再比較王家更新後分回的5戶住宅單元及5個停車位,其更新後產權面積共約145.75坪,不含公設約為104.88坪,與更新前產權面積的56.06坪和實測面積88.72坪,其面積的差異不需多言,即可明朗,當然分回的區位與環境因不同戶的需求而有調整的必要,而如同前述,更新的過程是個溝通的程序,各所有權人皆宜充分發表意見,以使更新規劃更能滿足其需求。
swfantastic wrote:
就要解套王家的801、803不會成為不能建築的畸零地而言
把796、802、804、804-4、804-5這幾筆"不要畫在都更範圍",讓"這些地之後有機會"與南側郭元益等地成為"一宗基地"可另行申請建築或都更,證明你不是最後一隻老鼠就可以了
...(恕刪)
如果在都更申請期間,王家表態不都更,和鄰地的地主溝通,這也不失為一個選項。
但是鄰地錯過文林苑都更,除非將來和王家一樣永不改建,否則依照畸零地法規保護畸零地的規定,和王家的關係又回到目前文林苑的窘境,被王家綁住無法改建。
另外,錯過文林苑都更,如果將來王家願意和鄰地一起改建或都更,如果劃出去的面積加上王家的面積小於500平方公尺,那麼也失去都更獎勵的容積,加上和隔壁建築得空出3米防火巷,加上面對捷運得退縮 損失不小。
唯一臨建路築線的土地只剩北面,得看看建築線的長度有沒有到達法規規定。
不過郭元益才蓋好不到10年,其他的建築物已經不堪使用,等到郭元益老大樓老化想都更時,其它的建築能已經倒塌出人命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如果在都更申請期間,王家表態不都更,和鄰地的地主溝通,這也不失為一個選項。
但是鄰地錯過文林苑都更,除非將來和王家一樣永不改建,否則依照畸零地法規保護畸零地的規定,和王家的關係又回到目前文林苑的窘境,被王家綁住無法改建。
所以今天不論是都更或合建
只要你是"發起者"你便要面對和解決這樣的問題
因為畢竟"被都更者"是因為"欲都更者"而產生出來的
亦如同"成為不能建築的畸零地"是因為鄰地的欲建築行為而產生的
而這兩者,沒有對錯,也都有其應有的權利,
只是,事因你而起。
另外,
如果這幾筆地地主有很大意願參與這次都更(給我機會做好人啊!),但卻被斷腕切出去,而不能參與這次都更,的確就又冤了,但又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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