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senger wrote:連努力都不想努力當然...(恕刪)</blockquot沒錯努力踐踏人權努力強姦憲法外觀不好可以補助拉皮阿甚麼狗屁理論外觀不好看就要拆你外觀不好看就叫你去死一死免得妨害觀瞻可以這樣嗎
stbear1017 wrote:把別人的透天變成自己的公寓可以住透天有誰想住公寓況且也沒地權就可以拆別人的房子 這個新聞從第一印象就覺得台北市政府與建商處理的不是很對!看了樓主懶人包更是覺得在欺負老百姓!雖然我對郝市長沒意見我也喜歡整個市容有漂漂亮亮的新房子!人家的房子,人家的地,為了95%的利益就可以強硬的豪取強奪嗎?那大家都不擔心哪天發生在自己身上嗎?建商的做法值得商榷!收不到那兩塊地就應該改變計畫啊?
stephen yen wrote:如果都市更新這樣困難,那台北以後真得沒法子住人了大概大家都會想要搬到上海去住了想到我上海的同事現在綽號是都更富翁,果然都更就是原屋主賺大錢的機會至於賺大錢是賺誰的錢,當然是國家的錢,也就是大家的納稅錢 這部份大陸真的是做得比台灣好!!說拆就拆...管你權貴或窮民...對都市好的該拆就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