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yuan1 wrote:
所以台北市政府請示中央主管單位這件事,你是從來沒聽過,還是故意當作不知道?
市府未欺瞞文林苑同意戶 仍將持續努力溝通
難道你是以一個台北市基層公務員的眼光,自行解釋法律?見樹不見林啊!
就像我三歲的兒子,要做甚麼只要老爸答應就好。
所以在他眼中,老爸是全世界最偉大,沒人可以管他。
但實際上,我只是社會上不起眼的小人物,被管的死死的。
我是已經不想跟你在這種問題上死纏爛打下去了...
我該說的都說了,倒是不曉得您小孩知道自己的父親很多觀念亂七八糟混在一起,各種名詞不管適不適用就混在一起用,看到監察機關四個字就認為有糾舉權,列舉四大類人硬拗不是對群體之後,會有什麼感想。
我沒有解釋法律,我只是告訴你行政流程,所有屬於地方政府裁量的東西,最後都要有地方政府的一紙公文才能算數,除非中央要全國統一化,頒布命令,否則光憑中央某人說的話或做的評論,老實說並沒有法律和行政上的效力。
以上,很明確的告訴你,你的文我不會再回了...跟你沒辦法正面溝通。
omfr wrote:
沒有適法性問題的話,...(恕刪)
沿革我就不說了,當初是中央認為該獎金不該發,市府認為應該要犒賞有功人員,最後還是發了。
不是人人只想著自己的獎金,而是涉及到中央和地方對於人員獎金該不該發放有意見相左。
我之所以跟您討論到這塊,在於明明自己的BOSS是台北市政府,卻說聽中央的,不覺得諷刺?
當然我也知道很多時後實際上多半以誰的意見為依歸是很經常性的,我跟你討論的不就是誰的決定有效力這點?就算最後是以中央的意見為依歸,那也是需要市政府下一紙公文進行辦理,你說對嗎?
如果你看討論串看這麼久也看不出來我要表達什麼,那說真的也沒必要再說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