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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文林苑翻版張金鶚:第三協商平台、法院代拆

handymanSG wrote:
我一開始的問題就是在於王家如果不要都更,是否應該在市政府公告都市更新區域的時候就提出自愿被畫出的訴愿

有規定不提出會怎樣嗎?
說來聽聽!

handymanSG wrote:
哪裡來的權利變換同意書啊

問題是到現在房子都拆了,還是沒有權變同意書。你可以告訴大家,沒了權變同意書,市府依何法令認定王家要參予都更?


kuoyuan1 wrote:
有規定不提出會怎樣嗎...(恕刪)


不是依法請律師代抽屋子了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不是依法請律師代抽屋...(恕刪)


你先回答一下王家產權現在在誰手上?

再回答一下王家有沒像同意戶一樣,完成權利變換????

你抽房子是你家的事,王家有沒點頭?


還搞不清楚嗎? 王家並沒像其他都更受害者一樣,乖乖簽了同意書

市府也未幫樂揚建設取得王家土地,既然沒有完成權利變換,都更根本走不下去!

你剩下那些什麼五房五車位,根本是自彈自唱,政府沒強迫王家答應,

王家也沒點頭答應,那麼,就是一個無實質效力的動作罷了!

ZZZ ing wrote:
你先回答一下王家產權...(恕刪)


可惜你說的故事和王家訴訟的內容是完全不相干,是假議題。

Erichuangtw1980 wrote:
可惜你說的故事和王家...(恕刪)


你錯了,我正在說的就是文林苑現在解套方式,

由市府都更處(或更高階層)主導雙方和解,解決私權問題,

怎是假議題?


倒是王家官司,只能證明北市府現在的合法,對文林苑未來必須的走向,

毫無幫助,因為法院不可能指導台北市政府一定要強制拆除王家!

所以,你當然是玩了一整年的假議題!

Erichuangtw1980 wrote:
可惜你說的故事和王家...(恕刪)


再說,沒有通過權利變換就沒有通過,就表示都更程序已經中斷

只差案子沒被正式退回! 你還在幻想什麼五房五車位嗎?

在去年四月以後,這已經是沒可能的事! 還在肖想!!!! 利慾薰心,失心瘋了嗎?

偉大的樂揚建設!!!!


如果市府硬要都更繼續進行,那麼要先做的事,就是逼迫王家交出土地,

執行權利變換程序
,你不是很會找資料?

你告訴一下大家,市府現在有沒打算這麼幹?
Erichuangtw1980 wrote:
不是依法請律師代抽屋子了嗎?

這可是要確定地主的意願後才能進行。
今天王家是"不"加入都更,而不是權變結果無法同意。

市府憑哪一項文書確定王家想參與都更?可以指定律師代抽?

我認為你老是故意忽略"畸零地協調會"這一步驟,實在是居心叵測。

紀 wrote:
再次說一次,念書要活...(恕刪)..


(肥貓與ZZZing,您要不要趕緊去找王家要切結書呢?
 
可不要學永春案某個人,都要被退出都更範圍了,還發文到市府說補償金額不公平,可笑至極阿!

)



肥貓與ZZZing,您要不要趕緊去找王家要切結書呢?
 
可不要學永春案某個人,都要被退出都更範圍了,還發文到市府說補償金額不公平,可笑至極阿!」


一整個不懂裝懂的 紀「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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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yuan1 wrote:
我認為你老是故意忽略"畸零地協調會"這一步驟,實在是居心叵測(恕刪)


抱歉,內政部營建署沒有說需要開畸零地協調會這件事情呢?請勿誤導視聽.
有圖為證

march168 wrote:
紀大:感謝您仗義直言...(恕刪)



193F

紀大:

感謝您仗義直言,對文林怨提供了一有效的解決方法。

但不知,Eric 同意嗎?段先生有意見否?同意戶、預購戶,巿府都可接受嗎?

王家廢地問題,就讓王老先生有塊地,由其自行跟巿府、建管、都更單位協調就好。



另外,您老提出疑似永春案的疑問:

可不要學永春案某個人,都要被退出都更範圍了,還發文到市府說補償金額不公平,可笑至極阿!


就專業從業人員,「您老」寫的,確實「可笑至極阿!」。


「要被退出都更範圍了」,就是不用都更了,重建、改;整建、維護都是隔鄰的事; 那有「補償金額不公平」這回事啊?

說來,紀、記、寄、計、技、忌....

真的是
「紀大矛盾言詞,可笑至極阿!」!


專業, 可否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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