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hm wrote:
請問這樣的回答會有問題嗎? (畢竟建照是市府發的呀!)
是說市政府不能(/不敢)提釋憲嗎?
至少內政部已經可以用"修法"來表示他們有在做事...(恕刪)
簡單的說 台北市政府 跟內政部 都認為不違憲
台北市政府 釋憲 就表示 台北市政府 認為有違憲的可能
有違憲可能 不早釋憲,還去拆人家房子
台北市政府 這樣搞 會被一堆法學者可拆了
而只要逼內政部說不違憲,社會壓力 就會從台北市政府 轉去內政部(行政院)
而內政部也認為不違憲
內政部是此法令中央主管機關
都更條例 是立法院通過
但怎麼修 是內政部也是貢獻良多
整部條例 內政部建議條文也遠比立委建議條文還多
而內政部訴願會 也都判都更戶 王家、仁愛路趙醫師、一堆案例 都輸
(我還找到 訴願 那個住戶贏過)
如提釋憲
那不就是 內政部 說我鬼混了十幾年
原來有違憲可能,都沒提覆議或修正案
正常來說
中央、台北市政府是同一政黨
台北市政府 說依法執政 、內政部只能說 法律有些爭議、但並不違憲
最後由 反對黨 立委 提釋憲
但此次內政部想躲、責任全推台北市政府
反對黨立委 當然樂得輕鬆
這次台北市政府動手、內政部要裝好人 想脫身
想講一句修法 就來躲
但台北市透過張教授 逼內政部 不用在那邊躲
內政部的聲音 就神隱了
或許內政部長 會說"此法經立法院通過、請立法院向大法官申請 有否違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