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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poprice5101 wrote:
真不知道進步再哪裡
社會要進步
但人權不用顧
太好笑了


連努力都不想努力當然就不會進步!!

workcool wrote:
台灣法律也沒有「房子醜陋必須拆除」的條文


就看你屋主自己會不會想. 自己會不會想要積極去參與!!讓自己的資產更加有價值..
一味的阻擋,只是讓自己成為社會景觀進步的絆腳石。

skyforocean wrote:
最好是都更那麼偉大,老舊的房子一堆,那怎麼不全部拆拆重建??
現在就是只都更好地段,只拆能賺錢的地段
其它地段不好,不能賺錢的老舊房子,有礙市容,so??
你以為會都更嗎?慢慢等吧


都更不是很偉大,但是他是可以帶動都市景觀的一步!
要是我的...我就會介入討論....

沒有能力的你們也只好閉嘴讓人發揮而已...

herblee wrote:
只要有不公不義的事情發生, 總有一天會淪到自己的頭上.
不要等到政府有一天說你的房子醜, 要來拆你的房子,都更你的房子,才後悔莫及

我很歡迎...假如我的房子醜...我會覺得很丟臉...巴不得政府出錢幫我拆掉蓋新的...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小米米的爸 wrote:
怪了,到底是憲法比較大還是法律或條例比較大?任何法律條文抵觸憲法不是無效嗎?


這要大法官說了算,我們小市民只能在旁邊叫囂,除非有人去申請釋憲~
強拆是有必要的,我不覺得都更法是惡法

好笑的是,台北市政府偏偏找了一個最有爭議的案子,來展現所謂的依法行政

獨棟,而且在邊緣,說不定王家之後申請國賠會成功咧

outmankobp wrote:
老舊社區 如果是參差不齊的建築
還是拆掉重建好 
常常看到一堆社區 明明很好看的
就是有幾間鐵皮屋 或破舊屋在其中
視覺上 總是怪怪的 有些還造成治安的死角
如果拆了 可以先行安頓並依既有物比例賠償
我個人是支持都更的


請看懶人包
不要被很怕少收政治獻金的北市府或建商養的媒體牽著鼻子走
呵呵呵呵

房價漲,想說就不買沒差

那怎麼行哪?怎麼可以有人不跟進呢

把你房子拆了,看你要不要玩
我只是覺得那95%的人很可憐,都搬出來空了2年,房子還沒蓋...

真的很幹

民主就是比選票,就是真強姦
http://senmingkao.blogspot.tw/
gladiator wrote:
這要大法官說了算,我...(恕刪)


憲法還有一堆增修條文,常常是前文抵觸後文則前文無效!

不用拿這條死纏爛打,沒用的...隨便一條反例就會讓此條憲法變得怪怪的.

舉個例,大家都念過人民有居住跟遷徙之自由,可以拿這條憲法去總統府敲門說,我有居住跟遷徙至總統府之自由! 被槍打成蜂窩恐怕都沒人理你!

因此最終解釋權只有大法官才有此權力! 升斗小民路邊玩沙去...
都更法違反憲法爭議中華民國憲法保障居住權,在文林苑事件中暴露都更法違憲問題。

竟然還有人美化釘子戶

或是聲援釘子戶

好閒~
台灣是好地方,是政府有問題,台灣不是鬼島,是鬼政客一堆,生雞蛋沒有,放雞屎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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