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rice5101 wrote:
真不知道進步再哪裡
社會要進步
但人權不用顧
太好笑了
連努力都不想努力當然就不會進步!!
workcool wrote:
台灣法律也沒有「房子醜陋必須拆除」的條文
就看你屋主自己會不會想. 自己會不會想要積極去參與!!讓自己的資產更加有價值..
一味的阻擋,只是讓自己成為社會景觀進步的絆腳石。
skyforocean wrote:
最好是都更那麼偉大,老舊的房子一堆,那怎麼不全部拆拆重建??
現在就是只都更好地段,只拆能賺錢的地段
其它地段不好,不能賺錢的老舊房子,有礙市容,so??
你以為會都更嗎?慢慢等吧
都更不是很偉大,但是他是可以帶動都市景觀的一步!
要是我的...我就會介入討論....
沒有能力的你們也只好閉嘴讓人發揮而已...
herblee wrote:
只要有不公不義的事情發生, 總有一天會淪到自己的頭上.
不要等到政府有一天說你的房子醜, 要來拆你的房子,都更你的房子,才後悔莫及
我很歡迎...假如我的房子醜...我會覺得很丟臉...巴不得政府出錢幫我拆掉蓋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