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拆遷的動作不會是警察...(恕刪)
當然奇怪! 拆遷是誰的職權? 你以為王家是簽下同意書的住戶嗎?
話說回來,你又跳出來幫建商講啥話? 又不是批評同意戶?
這張照片在建商眼中就這般刺眼嗎?

peterTG wrote:
英雄所見略同耶,我看你也是抓重點能力奇差無比。
JJ輝 wrote:
話說回來,你又跳出來幫建商講啥話? 又不是批評同意戶?
這張照片在建商眼中就這般刺眼嗎? ...(恕刪)
JJ輝 wrote:
沒想到你抓重點能力真是爛到駭人聽聞,說了等於白說?
你還搞不清楚? 都更法從來沒有規定,都更遇到反對戶,只能採取強制多數決?
你還在學那個不成材的謊言大師理論? 不強拆遷=違法?
JJ輝 wrote:
我實際告訴你這個效力就到此為止,法院確實無權指揮都更,否則以後都更不必交給都更處,
一律丟給法院不就成了?
你怎這般幼稚無知? 書念到哪裡去了? 連行政權跟司法權分際都搞不清楚?
JJ輝 wrote:
你解讀能力果然夠爛! 我有說過強拆王家違法嗎?
但是現在的問題是,你要的是拆王家? 不是! 是王家土地產權!
王家土地產權現在是王家所有,為私權問題,市府不會干涉! 這是市府說的,不是我講的!
JJ輝 wrote:
看來你需要記的事不只一件: 你自始至終都落入建商宣傳的"合法""違法"陷阱裡不自知!
台灣從來沒有強制拆遷的畸零地或都更!
並不是法律規定不可以,而是政府裁量認為不該行,不可行!
原因是什麼? 你一定不知道, 因為你不敢想嘛!
正好相反,一個強奪民地的惡質法律,全世界聽來都駭人聽聞的法律,你硬幹後又說想選總統,
我想這種"魄力",是絕對會被徹底唾棄的!
台灣的抗爭多如牛毛,不差文林苑一件,為什麼政府沒法硬幹下去? 王家後台比其他人硬多少?
想想看吧?
JJ輝 wrote:
況且王家是獨立產權:全世界包括台灣沒有任何地方,會對獨立產權進行強制多數決, (台灣的多數決是用在共同持份財產如公寓大樓身上!)
peterTG wrote:
你又把我想對你說的話說完了...
都更法沒有規定遇到反對戶,只能採取強制多數決,then?
不採取強制多數決,是不是有什麼手續或程序要做?你後面的東西都不談,就噴一句話出來,然後說別人抓重點能力差?
你書才讀到哪去了,執行單位和有爭執的判決單位會一樣嗎?
法院無權指揮都更,因為法院根本不需要去指揮阿,請問你法院是幹啥的?
今天兩造雙方有衝突,法院是拿來裁決的,法院裁定誰對誰錯之後,就可以決定後續程序了,你說勒?
你才書讀到哪去了?中華民國單位的基本體系架構和職掌我記得是國中課程吧,你國民教育有好好學嗎?
噗,你這就好笑了...
王家的土地產權請另外打土地產權的官司阿,現在王家是抗議他們的土地產權?我怎麼記得王家是房子被拆才在那哀嚎,他們在電視上講的東西你要不要去查一下?
王家是講土地產權嗎?
一下扯自己不應該被納入畸零地,一下說自己沒同意都更,一下又說政府違法拆屋,我怎麼沒看到王家說你講的土地產權?你自己幻想出來的嗎?
你要學的事情也不只一件:除了守法之外,你還需要搞清楚政府單位的職權,另外你也必須知道兩造雙方為了什麼而打官司。
更重要的是你要學會去問"問題背後的問題",為什麼法院判王家敗訴?王家敗訴的理由是什麼?
看來你比正義精神主義論還糟糕,你這種情況叫做"過度自我中心",用自己的想法去想,然後妖魔化你想否決的東西...
我也不過份為難你了,你今天的功課是這個:
撇除台灣,請你去把全世界的都更條例都研究一下來跟大家報告,最好整理成圖表,不要讓人家覺得現在人扯淡都無所本的...
JJ輝 wrote:
那你要告訴大家啊! 什麼狀況不必強制多數決?
你不講又自說自問,說你能力爛有何不對?
JJ輝 wrote:
法院根本沒有裁決都更未來必要的做法及走向,只對現有台北市市府做法判定"合法"!
但是,合法並不代表台北市政府"只能繼續強拆"! 台北市政府可以在接受王家及社運團體抗爭後,
選擇以私權問題解決文林苑紛爭!
怎樣,你是不是要說台北市政府沒這權力?
JJ輝 wrote:
奇怪,王家重建是王家與市政府的事!
文林苑案排除王家或與王家合建是樂揚建設與建商的事,屬於私權紛爭!
你又學那個爛人建商代言人,說這兩者是一回事?
JJ輝 wrote:
再教你一件事吧!!!!
法律不是你希望想怎樣,就能怎樣,你想逼王家就範,法律就得照你解釋去做?
沒這回事!
王家敗訴本來就不能變成:王家只能接受強制拆遷,台北市政府只能繼續強制拆遷的理由!
JJ輝 wrote:
看來你比"無恥建商主義論"者某大師還更病態! 你這種情況叫"過度膨脹報復理念",
明明沒這回事,硬要把事實幻想成自己想要的東西,來滿足你病態式的報復"正義"!
是我給你作業作才是,孩子,這個議題,你太沒水平了!
我就告訴你,現在全世界沒有針對獨立產權進行強制多數決的狀況,
等你找到再來吹噓給大家聽吧? 台灣都更條例就是源自日本,監委都告訴你不會這樣了!
保障財產權,是最基本的權利,不必什麼舉證你就該給我保障,
是你要強行剝奪人家產權,為什麼你舉不出例子來?
我很確定,你到現在為止,還不知道為什麼在台灣,只有台北市可以搞出好好拆這等醜事吧?
這才是現在文林苑的重點,也是為什麼台北市政府不能也不敢蠻幹的原因!
好好拆早就是過去式了,王家的敗訴也只是對過去狀況的闡述,但現狀呢? 為什麼不再強制拆遷?
你知道嗎? 當然不知道了,就算知道你也要裝不知道咩!!!
還玩?
peterTG wrote:
噗,你還是搞不懂阿,...(恕刪)
peterTG wrote:
噗,你還是搞不懂阿,舉證方是你耶...
應該是你要說明王家該做的都有做,但仍然採用強制多數決,不是嗎?
怎麼會變成對方要教你怎麼排除?你要不要乾脆請建商的律師免費幫王家打官司?
1.王家和建商的官司,由法院判決王家敗訴。
2.建商持有相關文件與法院判決文,請北市府依法拆除。
所以是強拆?小朋友國中先學好再來說吧...
嘴炮也請有水準點好嗎?
有衝突就打官司,你看王家是要告建商還是要告市府,提出來阿。
怎麼什麼都沒做又在那弱勢發言,然後你又莫名其妙迸出地權什麼的議題,王家都沒說,都你在說...你王家人嗎?
這應該是我教你的吧?你都是用自己想的,現實判決結果怎樣?
不是我在解釋,是你在解釋吧。
現實狀況就是法院判決王家輸,台北政府依法院判決拆除,而你在那硬拗...
你全世界的作業還沒交,不要讓人以為你的全世界只有台灣...
我只看到你打了全世界三個字,莫非全世界的法律你都研究過了?
不要說沒加入聯合國的啦,至少加入聯合國的190個國家你要有圖表分析比較吧...什麼都沒有還在嘴?
JJ輝 wrote:
舉證方是你才對。。。。
你應該說明現在王家土地乃私權問題,該怎處理現下狀況,
而不是老想好好拆,但實際上一點辦法也沒有!
嘴砲請有點水準好嗎? 張副市長現在進行協調,是在協調什麼? 怎樣強制拆遷?
現在王家已經不會面臨強制拆遷,你還在追求不可能的夢?
你就是連判決結果都看不懂,亂解讀才搞到如此,
王家不是現在才輸,去年照輸,但結果"如你所料"嗎?
不是! 除了還無法重建外,王家土地依然牢牢握在王家手上!
你的作業還沒交,孩子, 是我先問你哪個國家可以搞對獨立產權強制多數決?
peterTG wrote:
1.我已經懶的跟沒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