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dymanSG wrote:
你不懂很正常,又不是...(恕刪)
我認為王家長輩知道,但是並不知道其嚴重性!
就算是那兩個小輩也未必知道,別以為法律怎樣,就一定怎樣!
很簡單,台灣在以前並沒發生這種事!
哪個地方政府敢把老百姓土地直接轉給財團?
沒發生過文林苑案,我想全台灣也沒幾個人知道政府可以這樣惡搞蠻幹!
而在台灣其他地方,也不會發生文林苑這種鳥事! 因為像樂揚這樣,
"自行"劃定都更範圍,是不可能的! 這是台北市政府自己搞出來的笑話及烏龍!
不是你的土地,可以由你的意志跟政府申請劃定為都更範圍? (樂揚段老闆:我想要王家土地!)
然後來搞強制多數決奪取他們家土地? 真是世界級笑柄! 共產黨看了都要笑咱們!
事實上,同樣的都更案,政府是可以選擇強制拆遷,也可以選擇不強制拆遷,
現在不就是如此嗎? 有誰敢說中華民國各地方政府違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