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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三番烤鴨 wrote:
毋須抱歉,就讓你吐槽...(恕刪)


老兄, 雖然我知道狀況很不好..
看看一個個受害者出爐, 這是可以預料到的...

但.. 有這麼嚴重嗎?

都更已經搞到嚴重腐蝕人心了? 我並沒參加過都更..
很難想像如此... 一個"立意良善"制度會搞到這樣?
我一向某種程度同意建商派的說法: 都更是幫居民搞定舊宅問題呢!
(只是我質疑其中必要性及手段...)

也許有機會有空, 您可以再多談一下"現場實況"..
您上面已經講了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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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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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都更法, 名為公益, 實為圖利私人, 以建商, 炒家及精華區住戶為主...
都更以圖利為目標, , 不是根據必要性, 而是根據"可否獲利"為成案標準..沒有公共利益..
政府公權力不應介入民間圖利行為... 多數決及強制拆除是沒有正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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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都市更新, 沒有合理的權利變換機制, 由建商來主導進行, 而建商是理所當然既得利益者..
然而都更法越玩, 就製造越來越多都更受害者....永無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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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都更受害者及社會運動人士努力, 政府及相關單位已經開始重視都更不合理地方..
進行某種程度改進, 甚至消極不再執行慘無人道的多數決.. 這是一大勝利..
不過在都更法尚未真正完備前, 大家還是要努力監督政府, 與貪婪無恥的建商派
(包含建商, 炒地家, 精華區居民..)
對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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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緞帶 wrote:
...
Q:為什麼建商一定要把王家的兩塊土地 畫入都更案中?
A:依據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王家土地是為袋地
所以依法建商必需把王家的兩塊土地劃入都更案 不管王家同不同意參予...(恕刪)


看來都更法是惡法, 沒上面這一條, 建商就不必劃入王家, 直接把王家包起來就好了.

現在王家反有籌碼跟建商玩到底, 讓其他同意戶無家可歸.

好一個多數服從少數, 上次總統大選, 應是宋楚瑜當選.

rogerxthat wrote:
看來都更法是惡法, ...(恕刪)


你想得太簡單了..
現在不願意放棄王家的是樂揚建設跟36戶..
他們不是"被逼"把王家納入都更...

很簡單, 你看看36戶的訴求是什麼? 他們有試圖排除過王家嗎?
所有"不能排除王家"的說法, 都不是出自實際送審的結果, 都是樂揚單方面說辭..

照理說, 若36戶真的完全不貪圖王家土地, 應該是向政府要求, 直接排除王家進行都更..
因為政府本來就不該讓具備獨建條件的土地不能重建! 可是他們的訴求是如此嗎?
當然不是, 他們要求王家"依法"納入都更, 他們並不考慮自己提案排除王家!
簡單講, 要利用法律當"合法的強盜"! 逼王家賣地給自己爽...

當然, 這後面的大黑手自然是樂揚建設! 因為排除王家後, 損失最大的就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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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36戶(樂揚建設)居住正義的盲點:
36戶與樂揚建設想要的,
王家被強迫賣地, 興建文林苑給樂揚建設及同意戶爽!
而不是設法要求政府為王家畸零地問題解套, 排除王家..
讓文林苑可以不用理王家直接興建!
就是貪婪無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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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0402 wrote:
你想得太簡單了..
現在不願意放棄王家的是樂揚建設跟36戶..
他們不是"被逼"把王家納入都更...(恕刪)


您的說法,令人不懂...

您發表的主題文章 ~ [疑問]都更的理由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868945&p=6

引用
Erichuangtw1980 / 2012-08-02 11:14
~~~~~~~~~~~主要是建築法規和都更法規,規定不可以排除畸零的使得畸零的失去建築的機會。

王家的土地是畸零地,無法單獨申請建照。

所以排除王家的建案,不管是鄰地改建,或是區域都更,沒有解決王家畸零的的問題,就拿不到建照。

...~~~~~~~~~~~(恕刪)

引用 - 您對Erichuangtw1980 回覆
bar0402 / 2012-08-02 11:57
~~~~~~~~~~~~這不是王家擋人家都更的問題..
而是後來的都更案去影響王家土地所有權問題..
雖然合法, 但一點都不合理...(恕刪)

~~~~~~~~~~~~~~~~~~~~~~~
若同意戶放棄王家,豈非都更就玩不起來了?

rogerxthat wrote:
您的說法,令人不懂....(恕刪)


錯了!

照"法律"走似乎是如此, 但事實不然..
因為能決定及解釋法律的, 是北市府建管處, 不是樂揚建設!
樂揚及同意戶, 是有權, 也很合理去跟建管處要求: 排除王家!
除非王家認為自己非加入都更不可...

你可以去google一下所有有關文林苑的新聞..

應該會發現, 從頭到尾, 甚至到328之後, 樂揚建設及同意戶..
都是積極要王家加入都更的, 完全沒有打算排除, 或做必要的動作
...
反倒是王家及內政部, 還有協調的台北市政府建管單位..
都有做出排除的打算或是提出排除的方案...
但不接受的是誰? 樂揚建設... 和36戶, 你可以看看今年二月內政部的協調..
以及今年七月到現在, 有關"排除王家"的新聞就知道..
市府及政府在排除王家上, 是有相當彈性的, 從來沒有說過"非王家加入都更不可"的話!

為什麼? 因為市府不打算強拆下去, 不同意排除王家那是要逼樂揚放棄都更案嗎?
這是不可能的!!!

想想這幾件事邏輯的關係吧:

1.願意好好拆, 當然可以逼王家強制納入... 就等於一切照舊...

2.不願意好好拆, 那當然得要給樂揚排除王家的空間, 否則都更案怎進行下去? 除非王家願意..

市府不可能逼樂揚放棄文林苑案, 請去查查, 樂揚大老闆,跟郝市長關係可好得呢!

這不只是他們關係好壞的問題,而是更重要的財產權問題, 誰可以規定, 樂揚跟同意戶..
不可以拿自己土地去蓋房子? 非得吃掉王家不可, 沒這回事!
王家都不敢做這種訴求! 王家訴求自己土地不加入都更, 但不敢叫樂揚不能拿自己同意戶土地蓋房子!

把所有因果關係, 還有現在市府態度考慮進去, 應該你可以得出結論:
樂揚宣稱的: 王家是畸零地絕不可排除 .. 是謊言! 至少這不是他們可以決定的事! 他們沒有資格替政府做這種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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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36戶(樂揚建設)居住正義的盲點:
36戶與樂揚建設想要的,
王家被強迫賣地, 興建文林苑給樂揚建設及同意戶爽!
而不是設法要求政府為王家畸零地問題解套, 排除王家..
讓文林苑可以不用理王家直接興建!
就是貪婪無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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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王家的我只想問一下

在你們眼中被王家占用自家土地拿去蓋房子的人是怎樣?

活該死好?????

王家被拆我只會叫好,侵占他人土地的就是禮義廉

HermanWang wrote:
挺王家的我只想問一下...(恕刪)


一來不需要全拆,二來即使是拆房還地,也無關都更。

所以,你是覺得還地要拆,還是都更所以要拆?

那麼你的重點又在哪?

這裡有人反對被強佔的土地應該歸還嗎? 我是沒有。

可是我反對這種鑽漏洞硬吃掉王家的都更。

最後,你回覆的重點在哪?

HermanWang wrote:
挺王家的我只想問一下...(恕刪)


基本上,王家侵佔臨地或國有地,只要罪證確鑿,都可以處理!

例如國有地侵佔使用,當然該由國家提告甚至求償..

不過問題是:
這跟都更有什麼關係?

你佔用到鄰居土地,所以鄰居要都更時,你的土地得被迫跟著納入?
這邏輯不是很奇怪嗎?

要知道,樂揚建設及同意戶要的,並不是真的追究王家佔用鄰地或國有地的問題!

而在於藉這兩個罪名,達成奪取王家土地的實利!

不然你想想,佔用國有地跟一間唯利視圖的建商有何關係? 甚至王家能否重建,
是樂揚建設這種建商會關心的? 這話講給人聽會笑死!

事實上,即便王家以後就是空地一塊,
任何人都不該奪取或強迫他們土地必須怎樣!

建商及同意戶啊! 頭腦簡單到認為,只要把王家鬥臭,就可以對王家予取予求!
若是 張金鶚老師/建商 對於都市更新 一直著眼於「金錢」

而不思解決「安」居的問題

那未來的 都市更新 仍會被「圖利建商」的陰霾所牽絆

而無助的一角仍是充滿無奈


不是每個人皆如張金鶚老師有三窟,可以他處「安」居

隨意拿起一處「無用」的老房屋參予更新,即不慚自言「身體力行」

難以苟同其有惻隱之心


面對高房價,望屋心嘆的年輕人

都市更新或許可帶來類似豪宅的新屋或金錢


但對年長者而言

都市更新實為一個夢靨

說個白話點,搬得出去,還不曉得能不能搬回家

即使能搬回家,還得去適應新的居住環境

而期間搬進搬出,對個年長者身心勞累,可想而知

紙上富貴對個年長者有何意義

還不就是一個房子而已


都市更新無非就是替建商找不到都市素地的解套政策而已

將心比心 是這個社會一直所缺乏的
HermanWang wrote:
挺王家的我只想問一下...(恕刪)


這邊還是提醒您一下
土地目前屬於王家
涉嫌侵占土地的是樂揚
樂揚目前只有工地管理權而已
所以照您的說法
無恥的是建商....

另外 樂揚的建照合法性也被質疑了...

都更修法後
還是有很多都更案都可以順利進行
所以也不用扣都更大帽子

有問題的是樂揚
王家只是倒楣而已
鄉民出來挺也是剛好

希望樂揚可以盡快提出補償方案
他的手法真的是越來越看不下去啦
還把資產都信託了...
要開始玩法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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