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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 回家


豆子小珍珠 wrote:
你邏輯是不是有問題?...(恕刪)


今天的結果,證明你說的並不成立,因為王家土地所有權,還在王家手中,

這是台北市政府的認定,請你想辦法推翻吧?


1. 樂揚當然該負責任,前面網友早說過了,如果你真是誠意幫王家解決畸零地問題,

但王家又確實沒辦法跟你達成協議,那當然是進行畸零地調解排除了!

樂揚不思此途,明知王家不願意還硬上,當然該負現在破局的責任!

2. 依什麼法? 你的意思是跟建商派一樣? 只要人數夠就可以硬上?

錯了! 建商可以這樣做,但審議會不應該,因為它是負責審核過關的單位,

怎可以不確實調查所有人意見? (都更條例也有此規定! 沒有不合理!)

萬一,有的同意書是偽造的,或是脅迫來的,或一些其他狀況,

你也數人頭過關? 太失職了!

所以我才說,你確實知道王家不願意加入都更,但基於公共利益觀點,強迫其加入,

雖然不見得對的,但至少有克盡責任,反之,像現在這樣,不知道! 那就是審議會失職了!

3. 比喻不倫不類!

你酒駕或違規是很明顯的公共危險,你切結的合理性是沒有的!

但是王家畸零地只要不妨礙鄰地建築,以後也保證自己不鬧事,

切結處理本來就不干其他人的事!

除非,你在肖想王家的土地,如樂揚建設之流。。。。。


這些東西都討論多久了,還在搞無限迴圈?


不要以為一紙判決書就能打遍天下無敵手,沒這回事,不然,

你現在在幹啥呢? 等著王家同意嘛!

政府上下誰要動手?
ZZZ ing wrote:
既然王家的表達不具決定性效果,當然就不可以把都更成案責任歸他!

就這麼簡單!...(恕刪)


王家沒有表達,你怎麼知道不具決定性的效果?

有表達,也協調出買鄰地變成不是畸零地一起退出都更,

如果還被強迫都更,

那麼抗爭合理,

你以為都更處每年通過對都更案那麼少,不就是有爭議的案子都先退件協調嗎?


可以退出都更的動作一個都沒做,等都更案通過後才說表達沒用,

如果表達沒用,為何不在都更案通過前就開始抗爭?

而是要等到都更案通過後才說不?

Erichuangtw1980 wrote:
王家沒有表達,你怎麼...(恕刪)


還在說謊!

不同意戶可以退出,是今天328以後的事,

現在從審議會到建商,你去強逼不同意戶看看!?

在此之前,只要依法你就完蛋了!


我們舉最簡單的仁愛路趙家好了:

如果可以直接退出,那還上法院打啥官司?

就是法律本身不能協助趙家退出,才訴諸法院救濟哪!

有爭議可以退出,沒有這麼理想的,不然那些都更受害者何來?

當然是建商以多數決強逼他們一定得簽同意書,就只好乖乖就範!



但是,王家就是第一間不肯簽同意書,訴諸抗爭的,結果,

他們成功了! 也開始了建商的都更惡夢了!

以前拿著多數決到處招搖搶地當強盜的好日子終結了!

當然,也包括現在的樂揚建設!!
!


除非,你能證明,過去的都更審議會,"只要"你不同意,"一定"可以退出都更,

否則,你還是在說謊造謠而已!


ZZZ ing wrote:
還在說謊!不同意戶可...(恕刪)


事實勝於你的謊言,

都更處的資料,都更案過審核的比率歷年來超低,有時低於5%,

和文林苑有關嗎?

你們不過是為了私利卡都更,裝受害者罷了,


其實都更受害者聯盟的理事長,彭龍三先生,彭氏家族本是永春都更案的引進者,其推薦的建商被社區居民投票否決,目前成為不同意戶
(資料來自永春社區警察宿舍都更同意戶自救會)





其實都更受害者聯盟的理事長,彭龍三先生,彭氏家族自稱都更受害者只為了獲得更大的利益
請看台北市議會的紀錄的紀錄。為民喉舌反對都更到底的彭理事長在自己給都市更新審議委員
會的紀錄中寫得很清楚:「雖然本人始終不願參與由森業為實施者的都市更新,要把我
跟家人劃出本案範圍之外也沒有什麼意見。但是本人位於政府所劃定的都市更新地區內
,依據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十二條之規定,我與家人受法令保護仍有更新的權利
。因此就算把我與家人劃出範圍,也需確保未來我可以自行辦理更新。


彭文亮在社區擁有二戶,其中一戶幾年前已簽都更同意書、領有租金補貼,卻也加入抗爭、玩「二面手法」,令社區同意戶無法忍受
報導



彭龍三先生,也是佔用鄰地40年,經過鄰居鑑界後,要回土地




但是抗爭13年後,彭家被劃出去,卻怪建商沒有誠意談。



Erichuangtw1980 wrote:
事實勝於你的謊言,

都更處的資料,都更案過審核的比率歷年來超低,有時低於5%,

和文林苑有關嗎?...(恕刪)


謊言 謊言

<<都更案過審核的比率>>: 如果你有辦法論的話, 我可以跟您對一對話??? ARE YOU OKAY??


是否; 你可以休息一下

別要一直迴圈 然後被批.


另外,

審議會你有去過嗎?

就看了一看新聞 跟都更處資料,

你又想變成 審議會議主席& 都發局長& 都更處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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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huangtw1980 wrote:
都更處的資料,都更案過審核的比率歷年來超低,有時低於5%,
和文林苑有關嗎?

是啊!和文林苑有關嗎?

為何都更通過審核比例很低?都是因為釘子戶嗎?還是因為消防、公共利益、範圍...balabala的關係?你可以舉出數據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事實勝於你的謊言,都...(恕刪)


又在造謠了,

除非你能證明,那些過不了的案子,通通或大部份,都是有不同意戶所以退回,

否則,這算什麼證據? 不講其他,你先告訴大家,多少比例是因為有不同意戶存在,

所以退件?
敢說就不要跑!



郭元益長期佔用公有地的證據。

E大,快去檢舉啦!不要在這裡543。
最近建商代銷跟仲介真的閒到爆,每天都在跟客人窮辨,即使這場官商勾結的爛戲,建商跟狗官挫敗,也要不停的當七月半的鴨子,加重大家對這行業的負面印象,讓大家對這行業更加嚴防,真的是用心良苦
kuoyuan1 wrote:
郭元益長期佔用公有地...(恕刪)


你的指控我已經拷貝起來,

居然把都更受害者聯盟理事長佔用他人土地的照片說是郭元益佔人土地,

真是領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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