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台灣賣地上權的房子,非常tricky不像所有權的房屋一般實價登錄有買賣可以參考的你是沒的比較的,橘子跟蘋果是沒辦法比的所以你要打破什麼市價6~7折的迷思觀念就是你買了一輛千萬超跑,車商說它可以使用66年,實際可能只有50年你享用了20年,你能期望它能增值嗎?我朋友在新加坡7年前買了地上權屋100w新幣,是99年,銀行房貸很容易他的地上權是他的,而新天地的地上權是華固的地上權是物權,物權是可以抵押的,所以華固去抵押借款再借錢給買屋的你,其中有沒有利差呢?如果你不跟華固借,自己出,你轉手賣時,後手可沒有華固的貸款只能自己跟銀行信用貸款,利率更高所以所有的人都會跟華固貸款,所以利差他是賺定了華固是建設公司,銀行是特許業,華固可以開銀行賺利差?這個要問財政部,還是金管會或是經濟部?好像會推來推去?
這是不是很諷刺!?財政部與台北市將共商「打房大計」!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透露,下周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將拜會財政部,將討論北市房產稅制如何調整,以面對北市房價所得比創全球第一高的問題。對於北市房產稅制要怎麼改?張盛和說,基本上,他認為,房屋稅應訂定差別稅率,區分為自住與非自住房屋,將非自住房屋稅率調高。整體地段率也應該因應房價漲及繁榮度進行調整,將房屋稅稅基拉高。張盛和說,房地合一課稅是理想,他現在已經開始思考方案,預計暑假開始徵詢各界的意見。他指出,過去房地合一稅制改革五次都失敗,一定要記取教訓,採循序漸進的方式,不要一步到位。張盛和認為,從過去經驗來看,房地合一稅制的改革有兩個重點,第一是保留土增稅現有制度,就不會牽動到憲法、平均地權條例與財政收支劃分法,影響層面可縮小。第二則是不要涉及長期持有,以免長期有成本費用難認定,影響改革。他笑說,「可行性最重要」,趨吉避凶、離繁趨簡才能成功,要留一些給以後的部長做。全文網址: 雙張下周會面 共商打房大計! | 財經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8618327.shtml#ixzz2z7jS5QN6Power By udn.combigjeffrey wrote:其實在台灣賣地上權的...(恕刪)
比起來的話, 如果手上有一筆錢, 在韓國租屋用「傳貰」制度真是划算多了就算錢不夠跟銀行貸款, 損失的也只是每月的利息而已租期到期後 押金全額拿回你可能會想為何有這麼好的事??那就是因為錢是會生錢的當你把錢換成別的東西, 要注意你換到的東西是比你原來放在銀行的錢更會生錢 (比如買股票, 基金.....)還是他就會變成消費不見了 (比如吃飯消費, 旅遊, 買包...)這案子明顯就是一個非常高額的"消費"像是一次付清70年的俱樂部會員費, 錢不夠還要貸款一次付清要是以後都免費就算了, 重點是以後還是要地租, 管理費等月費....如果有人要拉你進這俱樂部, 還跟你說以後會員卡會增值再賣給別人你一定會罵他神經病吧!=============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56135韓國租屋 只付押金不繳租金南韓擁有名為「傳貰」的特殊租屋系統,房客不必每月繳交租金,而是向房東提供一筆錢,通常為房產價值的四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供房東在租屋期間投資。房東可以保留投資的報酬,並在租期結束後歸還房客的儲金。
Sarah Lee wrote:請問財政部有回應了嗎...(恕刪) 之前在現場聽到銷售人員告訴買家一位老太太,說賣了賺錢不用繳土地增值稅,但是怎麼沒說下一句你要繳綜合所得稅不過真的能賺錢嗎?也不用太擔心還有你的購房貸款利息支出不能列舉扣除自用住宅綜所稅30萬等於你要多繳所得稅,看你的所得稅率大家可以問銷售人員歐其實如果你把房屋當消費品,可以買當資產,請用力殺價不公不義,請佔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