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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人在等都更?

我家族及我認識的有錢朋友很多...
基本上再便宜也絕不考慮買都更宅...
花大錢買豪宅還要跟貪婪的原住民同住或圖利他們成暴發戶...
附近區域大多也都是雜亂的老舊房子...
又不是閒錢太多或腦袋有問題...

老房區就等到全都50~60年以上成危樓後再強制徵收、拆除、重劃不就一次解決,
也不要蓋豪宅,只要蓋國宅、合宜住宅、超大型出租社區等符合公益的用途,
再分回部分給原住民就好

Drango wrote:
沒有隨便扣帽子,你覺...(恕刪)


看到這位D大回了一堆,就順便借用D大講的話順便跟各位講一下合建好了,

第一是基本上建商做都更絕對不是無本生意,為什麼叫合建,應該連小學生都知道這就是指
合作興建的意思,所以以一般的合建案來說,都是地主出土地,建商出成本(就是共同負擔),
所以建商拿取他該拿的利潤。說真的跟建商合建還要拿地主土地去抵押的情況很少,
因為地主自行拿地抵押借錢,就變成自地自建,那我不知道建商還有啥狗臉來跟住戶分坪數。
當然現在都更或一般合建,土地都是需要做信託的,那這時候各位有都更的老大就要注意,合
建信託與自建信託不同,合建信託屬自益信託,信託目的是保證都更期間土地所有權人不會變
(因為土地信託到銀行),這樣做是要保證重建過程中工程不會因為某位所有權人財產被查封或
發生繼承的事實。所以在合建之下建商是無法拿原住戶土地去借錢的。那建商興建成本如何來?
第一是自有資金自備款,第二是預售款,絕對不會拿住戶的土地去借錢就是了。
另外雖然是資金全由建商來出,住戶也要注意契約內容是否有簽訂資金信託專款專用的條款以
利工程順利進行。
不過騙地主簽信託契約實際拿土地去借錢的也不是沒有,以前就發生過類似情形,所以各位住戶
在簽署契約時,關於地主應負擔權利部分,請注意是否有出現"抵押權設定"的字眼,如果有請
睜大眼睛看清楚相關條文,因為這就極有可能是建商要拿您的土地持份去借款。

第二是都更大部分住戶都是會搬回原住處自己住的,所以價值對住戶來說不是那麼重要,也不要
輕易被什麼價值兩倍三倍給唬了(當然如果是權利變換估價價值又另當別論),一般建商跟你提價
值你反而要小心,為什麼建商要用價值來跟你談,是不是坪數方面有甚麼古怪?

第三是都更合建基本上就是一場拔河遊戲,就是地主跟建商雙方互拔,力多者勝。住戶或各位老
大多出點力多要一點沒有甚麼不對,同樣的建商那邊也是拼命在拉想要分住戶越少越好,這就是
都更。要嘛你就不要跳下來玩拔河參加都更,既然參加了那就要好好的捍衛自己的權利拼盡全力
去拉。如果想要參加拔河又希望對方能夠放水讓你贏,只能說:你傻、人家可不白癡。

一點淺見分享。
hsnu103437 wrote:
一億元在台北市當然不怕買不到
可是台大可是在大安區
就算不買豪宅在那邊買個普通公寓
3,4000萬一定跑不掉
以現在這個狀況要想再遇到都更真的是需要中樂透的運氣
不然老公寓的價值一定往下掉
如果不賣掉的話
雖然坐擁上億身家
每個月卻要交萬把元的管理費
划不划算就看個人啦
不過這個上億身家絕對沒有你宣稱的那麼威不...(恕刪)



有一億元對一般人還不好嗎?可能我窮太久了.沒有見過太多錢.
一億元對我來說是天文數字.
台大是在大安區沒錯. 這個都更案在中正區.不在大安區.
以我來說買個3000萬公寓. 剩的7000來定存.
以1%的利率.也有70萬.繳個十來萬的管理費
剩下的錢比那還工作的22K.還多很多.
當然一億元對李宗瑞不算多.但我可以花一輩子.

以前大家搞不懂都更.住宅分區.容積率.所以有黃金屋可撿.
但現在資訊發達.就算有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要賣.
但若有這種房子.到仲介那裏就被吃下去了.那輪的到一般人.



再轉貼一篇與這個都更案相關文章.
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38/37375
,「這個案子圓滿完成,三大建商都願意各退一步是關鍵。」例如,地主都想要分配到價值上億元的一樓店面,但是如果都做店面就少了氣派的門廳,其 中一位建商看到陳壬發都掏錢買地,心想應該互相退讓,於是把名下的一戶店面讓出當大門入口,解決紛爭,荒廢多年的都更案才起死回生。
sky90560 wrote:
看到這位D大回了一堆...(恕刪)

第一
都是地主出土地,建商出成本(就是共同負擔)

以台北市土地價值.是建商成本的三倍
然後建商跟我6:4分
應該連小學生都知道這賤商數學一定不好

第二
原住處自己住的,所以價值對住戶來說不是那麼重要

就像你說的.價值對住戶來說不是那麼重要
那建商就不要拿價值來騙住戶




我也不贊成住戶跟建商直接談都更..
區段徵收市地重劃才是最好最公平的都更方式..
地主分回坪數變小旦容積變高的地幫他們集中蓋全新的合宜住宅或國宅就好..
新的建案周遭小環境最少不會看起來很雜亂..
何況新的買家根本不想跟原住民同住或被直接賺一手..
不然被墊高的成本最後真正吃虧的還是消費者..
建商或原住戶同樣都是暴利..
談不攏不過是暴利分贓不均罷了

weiannn wrote:
我也不贊成住戶跟建商...(恕刪)


這位仁兄,上面的樓您都爬了嗎?
建商在有利潤"可能"的經濟動機下, 都受不了這些刁鑽的地主,公務員要去辦這些事...等著被告不完...

weiannn wrote:
我也不贊成住戶跟建商...(恕刪)


那要等那個有迫力的執政者. 先把一樓和頂樓的違建給拆了.
不然一樓和頂樓的會同意你的想法嗎.
有電梯可搭,誰要爬樓梯
我只能說會一直守著40年舊公寓的住戶,幾乎都是經濟情況沒有很好,才會搬不出去.正常經濟好一點的家庭,一個房子住20年也夠舊了,大部分都會直接考慮買新的電梯大樓.而且30歲買房子,住20年也50歲了,年紀大了都想輕鬆一點過生活,每天追垃圾車,提著重重的採買物品爬樓梯,一點都不OK.
我這裏公寓一坪50W. 新大樓一坪70W
若是權狀30坪舊房都更後. 換回新房權狀30坪.
那我賣掉新房後多600W. 扣掉搬家.裝潢.等費用. 應該還有300W.
再買公寓不是可以多6坪嗎.

豆子小珍珠 wrote:
別人意見跟你不同,就...(恕刪)


原住戶都更後換新房,你確定一毛都沒花嗎?
我原有持分的土地幾乎一半都被建商拿去,這叫一毛都沒花嗎?

在天龍國土地比建物還值錢,不清楚就不要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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