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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吳柏柏 wrote:
那為什麼大多數 的 36戶 會同意??

妥協?? 還是其實想想也不錯??


16樓pastor0913大大已有詳解

其他36戶土地是共享的,一戶與王家相比一整個不值錢吧

王家土地是她們自己的不必與他人共享

扎扎實實的4x坪

照那邊的房價破億應該沒問題

如果是你建商給你五戶+五車位+六百萬現金你可以接受???

是我我寧願把土地賣了多出來的捐慈濟還比較佛心勒~~

fch9899 wrote:
轉貼德國牧師Mart...(恕刪)


很多人想被都更都沒機會勒...
能被都更強拆也是一種幸福
做人不要太貪,有賺就好~~

海防最後站 wrote:
到倉庫點交東西,有必...(恕刪)


如果現下雞蛋裡挑骨頭, 以為捅王家一刀. 就可以掩飾市府的無能濫權...
那真的只是當政客的打手而已...

就像隔壁有人遭小偷, 你卻計較他家廁所很臭, 很沒衛生一樣..

轉移焦點一向是政治人物或職業打手的專利就是....
怕裡面都是現金

幾億幾億............當然怕


我不是王

海防最後站 wrote:
到倉庫點交東西,有必...(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打從一開始就覺得這事情不單純。
就沒將『同情』的心態搬出來。
而是『懷疑』。
當然啦。『懷疑』讓我有『動機』去『驗證』。
得到了就是『真相』。
現在熟知真相的我。即便他們是我老媽這邊的遠房親戚。
照樣唾棄你們。
隨便圈個地,圈不起來就圈小一點,然後蓋一蓋就是都更,就是對公眾有利益!

蓋一蓋就是都更,就是對公眾有利益! 你不參加就是釘子戶? 很可怕的!


海防最後站 wrote:
到倉庫點交東西,有必...(恕刪)


有人在拍當然要演演戲呀

不然怎能博取同情呢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就拆你家透天去都更就好了啊
啥?你沒透天?那一邊涼快去吧

Wow_Senior wrote:
打從一開始就覺得這事...(恕刪)


照這樣看起來..內情不單純

繼續看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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