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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 回家

跟幼稚園程度的講道理就算了吧...千年前就有人說過不要因人廢言了..結果道理說不過..就說你的立場...說來說去繞來繞去..一點建設性都沒有...喊喊口號..然後勒....舉法條舉判例反駁懶人包的目的很間單...不是為了要鬥臭老王...是不要讓一般的民眾不明就裡...認知道錯的東西..到時自己碰到都更時, 才有正確的動作跟判斷...才能適時主張自己的權利...道理說不過就只會一招建商的打手....哀..真的是...

bar0402 wrote:
建商當然是處理自己啃...(恕刪)

你如果看不出自己文章的矛盾說再多也沒用
(土地廟不劃進來你要不要算算不一定建設公司又少賺好幾億建商又怎會放過這種肥肉)
無法解釋就掰一套自己的認為(土地廟有人喬請問證據在哪,還是你自己的想當然耳)
無法自圓其說也別這樣
說官商勾結連個證據都拿不出來
然後又來個隨便圈地說(你圈給大家看看阿,當政府跟民眾都沒眼睛,當在野都不想做事嗎)
法講不出東西來就來胡扯
理講不贏就來亂掰
沒錯台灣很多地方需要都更
建商本來也就是營利組織
沒賺錢的事業誰要作
哪家建商可以一次把全台灣須都更的地全作完(不能一次全作完就都是官商勾結)
然後再拜託你找家建設公司只收建材費無償幫民眾蓋大樓多蓋出的樓層全部都給民眾自己分建商一毛都不要
這樣才能符合你理想中的都更事業(否則就是貪)
你自己活在烏托邦理想世界是你的自由
但來網路上亂掰不實謠言整天學政治人物那套戴別人帽子潑髒水
也不會讓你比小學生高明
bar0402 wrote:
我現在問的不是拆不拆...

就該像永春案一樣, 拒絕王家勒索, 直接繞過他們重建...
若王家真是要錢的, 這下應該讓他們緊張了! 這才是有智慧的解決之道...

(恕刪)


請繼續你的建商打手妄想,我會copy 下來好好欣賞。請千萬不要停止,我才可以繼續秀給朋友們看。

永春是有鄰路建築,你自己也知道王家是畸零地,怎麼大家等你提出合法排除王家的圖要等那麼久。
有一塊土地四周都被其他地主的地包住了,
如果周圍的地要都更興建,但被包圍的地主不想一起興建,
請問這樣情況,政府是否會核准該都更案進行呢?
kk9951 wrote:
有一塊土地四周都被其他地主的地包住了,
如果周圍的地要都更興建,但被包圍的地主不想一起興建,
請問這樣情況,政府是否會核准該都更案進行呢?...(恕刪)


看兩個條件吧,第一個是同意比例有沒有過都更門檻。

如果比例過門檻,被包圍的土地在都更範圍內,那就一起都更。

如果被包圍的土地沒有在都更範圍內,案子肯定違法被退回。

如果“政府核准該都更案”,等著被圍土地的地主告政府失職,會有國賠的機會,圍地的建商聲譽大跌,大概只能重地球上消失。


被包圍地主的選項:
1.申請加入都更。

2.如果不加入都更,和鄰地協商買土地,使自己土地達到可以自行都更的資格。
簡單的說,要有鄰路的建築線,面積和深度達到建築法規和都更法規的要求。

3.拉鄰居不加入都更,讓同意比例過不了都更門檻。


第 十四 條 主管機關劃定為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其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者,除應符合第十二條之規定外,並應以不造成街廓內相鄰土地無法劃定更新單元為原則。
去祖國住好了
祖國發展經濟最快了
說拆房就拆房不需同意
都更沒有釘子戶

身為民主國家的台灣
哪比的上!??

飛翔在思源亞口 wrote:
去祖國住好了祖國發展...(恕刪)


大陸,也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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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討論的貼文,

建商不想等了!永春都更案創首例...跳過拒遷戶!!
SSA1SSA2
2012-07-13 16:47 #143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837832&p=15#37110834

個案,在上海某一戶釘子戶,堅持不進行都更改建,當都更完成後自己獨立在馬路旁..



最後的下場是 : 一毛錢都拿不到,還因影響市容而被拆除....



案件(2005年):
開發商談判提出以 1戶+200萬(人民幣) 當作補償
但是屋主要求400萬(人民幣),經由多次談判仍然破裂...
建商直接排除該戶,採以用一個綠化區 ( 綠化人行道 ) 將此區隔 !


後續(2007年) :
市政府和該戶主談攏,以影響市容強制拆除....戶主不知去向 !!

此案例,最後市府採用以下條例強制拆除 :
<物權法第42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區域之土地、地上物產、個人房屋及不動產!

結論 : 釘子戶大虧 ! 沒錢沒屋...據說僅拿到當時市價每坪3萬(人民幣)補償

PS: 該戶約10坪。

以上資訊為網路提供,小弟已稍微整理 !!
如有錯誤資訊,請大家註解..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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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翔在思源亞口 wrote:
身為民主國家的台灣
哪比的上!??


你確定台灣這樣叫民主
王家說不大家就要跟著他停下來
法院判決叫做官商勾結
人家跟你講道理叫做建商打手
反正你王家講的都對
全世界就你王家最可憐
以後法院給你王家開就好啦
要不要順便出來選立委
一家強姦36家歹戲拖棚還要全台灣一起看
隔壁家的"老王"果真是名不虛傳
我就是看不慣王家這麼鴨霸
這跟建商賺多少錢有什麼關係
當初聲援王家的那些學生,甚至還有導演,可以說是理盲又濫情的標準代表...

前衛生署長楊署長果然有見地,離職前警告台灣已經是個理盲濫情的社會

部份台灣人已經被教育到見到黑影就開槍

有錯一定是政府的錯..

說你是X先生,你就是一定是

這就是現在的台灣..

Youfown wrote:
當初聲援王家的那些學...(恕刪)


36戶的老弱婦孺,只希望能有個家,,,,

這是個卑微的希求。

希望發文能讓社會知道真相,不要讓都更受害者聯盟和王家再以謊言煽動抗爭。

希望王家和建商就事實該如何解決好好的坐下來談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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