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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釘子戶再不動 3月19日強拆

一下畸零地,一下建築線,要法條又拿不出來…
話中又一堆五四三…真是"漂亮"的建商代表…
全部資料都說不清楚,不知道,北市那個單位權責也不清楚…
看來這建商的房子還真的不能碰……
媒體詢問同意都更的文林苑地主自救會有關都更實施者樂揚建設明知都更範圍
內,尚未取得王家配合,在產權有糾紛情況下,卻於九十八年推出蓋十五樓、
九十幾戶預售屋,是否有欺騙購屋者之嫌,成員答以「那是建商的本事,與我
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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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都更的那些人,一開始已經知道有人不同意了,說實在的,有什麼好自救的,
如果當時等大家都同意,再搬不就好了,沒都更案之前,大家都不是住好好的,有
什麼好損失的

jackie07 wrote:
媒體詢問同意都更的文...(恕刪)


建商都會要求已經簽同意書的住戶盡快搬離!
一旦簽了權利變換同意書且點交後,房屋所有權是屬於建商的不是住戶本身了!
可以仔細看看合約書!

lelotw wrote:
那我請問你,那些自己...(恕刪)

你是在臭屁什麼~我問如果你是王家~你整麼辦~你也龜縮沒回答阿~不知在臭屁什,一天到晚講人家是釘子戶,整樣不賣土地是犯王法嗎~踹共~不賣土地犯哪條王法~踹共
今天好像也沒動工.

最好釋憲, 都更法不可強迫百姓參加.

rstmeqft wrote:
一下畸零地,一下建築...(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王家訴訟好像都沒有 很好的結果

請問法官都是恐龍媽 說清楚八

lelotw wrote:
你還是不知道,既成巷...(恕刪)


那就等最後結果阿,反正你站在建商那邊
如果是為了都市利益
一堆房子該拆,一堆道路該整,一堆建商該被關起來

打嘴砲?我是看不慣你的無理邏輯才砲你,
既成道路跟都更明明就兩碼子事
請問法院判決叫你去吃大便你就要去吃嗎?
請問法官有拿既成道路當作範例來看王家案嗎?

lelotw wrote:
你還是不知道,既成巷...(恕刪)


你搞錯對象了
我又不是王家,我革命什麼?

有爭議就站出來革命,王家現在就是在做這件事阿
但這件事到底好不好,就交給歷史決定,不是你我決定的

而且你可能還忘了往上追溯都更的本質
都更根本是讓這群人在短時間內獲利
對都市環境根本沒有太大幫助,換來的只是另一棟新的龐然大物
這就叫做都更?從世界上的建築跟都市規劃來看層次也太低了吧
請問人民為什麼要服都更法?說穿了還不是金錢利益
lelotw wrote:
我講的是"既成巷道",不是道路徵收,既成巷道是沒有賠償的!


請回家翻閱六法全書,從後面翻閱起

realeric wrote:
立法通過的時候王家好像也沒有不同意過


不曉得我國立法程序何時多了須經人民不為反對意思表示
總統始能公佈法律


應該是誤解複決權的意思
也沒有說人民反對 就違憲

怎麼依托拉庫說 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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