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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強徵強拆」條例, 違憲?

小弟還是很好奇與不解
在沒有確切之下
為何同意戶就先拆了?
如今卡到了,被拆的同意戶怎麼辦?
都更處是否有確切做到監督?
以後是否可能又有類似的事件發生?
計畫都通過了 也拿到拆照了 還有啥卻不確定的

現在就是等強制拆除

首先,讓我們姑且假設都市更新是一個好政策;這個好政策最大的問題是,
你沒有辦法「拒絕別人要對你好」。


我反對都更,我老媽住了四十年公寓,到現在要她改住大樓還是不會按電梯,
都更了以後樓層更高住進更多人巷道相對變窄,前後大陽台不見,室內空間變
小,八十歲的人對差價沒意願,我這當兒子誓死捍衛這老公寓......
偶是高雄人想說高房價的台北大家都在聊什麼就斗膽進來

可是怎麼大家對於樓主「都更強徵強拆」條例, 違憲?」都沒有個結論

我想我在這裡試著以憲法的角度切入並尋求答案

首先討論法律是不是違憲通常涉及憲法基本權有沒有被侵害的問題

本案是涉及人民財產權的侵害並沒有爭議


違憲審查的標準有公益原則、比例原則、基本權核心領域不可侵犯等

首先都更一定符合公益目的

至於比例原則徵收也是合乎目的的手段

如果徵收有補償也是算合乎比例原則

至於憲法財產權核心為何?

憲法財產權的保障規定很空洞只有明文「保障財產權」

因此憲法上財產權的內涵須由法律來建構,透過法律來建構人民具體財產權核心

都更條例設計補充憲法財產權內涵,因此憲法上並沒有所謂不可剝奪的財產權

結論:憲法上財產權只是一種制度性保障,財產權核心由立法者訂立
徵收有補償,補償有即時且相當都沒有違憲問題




樓上的看起來是學法的喔....蠻有條理的...................
但是通常在狹義比例原則 大家都有很多很奇怪 很民粹的意見

所以就是法官說了算 而且通常違憲審查都是緩衝後向後失效 不然就是建議修法

很少友直接宣告違憲 然後無效的
我倒是覺得

如果不是為了要得到更多錢 更多坪數

而不參加都市更新的地主的理由

還蠻合理的



不像是很多地主
說了一大堆

其實
就是要的更多
要更多錢
要更多坪數


都是貪婪的
地主
都是貪婪的


要是我是地主
我當然也會變貪婪

真是很有趣.........


難怪
都市更新
都不會成功
小弟太太的娘家(住3,5樓公寓頂加)也在談都更,談了近半年,但目前看來都沒啥共識。
依據自已聽到的來歸納一下都更為何不易成功的因素。

1. 資訊不透明:這個是都更失敗最主要的因素。目前小弟這邊聽到來談的開發商有三家,但後頭確定有建商的有兩家,另一家不肯說。其中一家是大陸工程,條件很硬,就是現有坪數(不確認是屋內實坪還是權狀坪數)*1.3,頂加以一坪補三萬處理;另一家小建商則是現有坪數*1.3*1.15,頂加部份條件忘了。但光是兩個建商開出來的條件就有所不同,若是在相同條件下都更權利變更的資訊未充份揭露的狀況下,請問怎麼能怪一般小市民不猶豫?不"貪婪"?
2. 私人開發公司素質不一:每家來談的開發公司能提供的資訊不盡相同,一般小市民沒有法律背景的狀況下,很怕簽署任何文件後,就讓自已一生的心血賤價賣出,或是開發商簽完文件後落跑,產權已移轉但無法保證取得日後能遮風蔽雨的房舎。

看到版上許多網友的認知都是在都更帶來的美好願景,完全沒顧慮到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下,小老百姓用一生積蓄買下的房產,沒有公家機構對履約的保證,也無法取得權利變換公平性的保障的現況之下,要我們這些沒了現在的房產就再也買不起在台北的住所的民眾,怎能快快簽定這些有大利的都更計畫同意書?

都更的絆腳石是人性的貪婪,這些小弟深深同意,因為小弟的老丈人就曾被一家開發商單獨許以某些好處,以換取一個同意的椿腳。雖然後來我們也怕被各個擊破,所以不願答應。但在開發商及各個住戶的爾虞我詐之下,誰不願多談一些好處,避免被建商賺取超額利潤?再加上許多開發商只求過都更門檻就好的心態下,事後被強拆住所的住戶肯定怨恨更高。沒有政府對市民的充份支持與資訊揭露,提出再高的獎勵容積率又有何用?最後不都落入建商的口袋,而非住戶與建商共享利潤。
非必取而不出眾,非全勝而不交兵,緣是萬舉萬當,一戰而定!
賺錢要憑本事,知識不足哪來跟人家賺錢呢.所以說 建議參與都更的人都應該花時間,去補習一下.小弟花了1萬多塊錢,上了一些課程.才知道哪些環節建商可能會搞鬼.哪些條件對自己划算.不要說遇到好條件,卻還獅子大開口.那就無緣拉.
紀 wrote:
賺錢要憑本事,知識不...(恕刪)

唉~
多數老舊公寓想參與都更的居民並不是為了賺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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