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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有個疑問
大法官不是信誓旦旦說不再跟我們玩
怎又耐不住寂寞跳出來了
一個人如果連自己所說的話都無法負責
他說的話難道就不是胡扯嗎
還是說這棟樓對王家殺傷力那麼大
讓關係人士不得不拚命跳出來護主
這好像是我第二次抓到他胡扯了

pensees wrote:
以上……

又在胡扯什麼袋形地、畸零地、建築線…。

除了「都更條例」多數決外,並未有什麼法律要求上述三「名詞」可以用在「王家」而劃入都更,並強制拆除。

若有,請詳述出來。

講到這個地步,還是有人不懂?真是奇怪。


兩邊根本完全不同,
王家自己是袋地又不表態切結劃出,當然被多數決,
內湖三角窗本來就可以劃出,多數決根本沒影響,
他只要參加會議時提出要劃出即可,
新光當然要天價拔釘。

你還在自曝其短呀
kkmr wrote:
讓關係人士不得不拚命跳出來護主
這好像是我第二次抓到他胡扯了


他的主不知是不是王家...但肯定有主就是
會4月1日註冊並在此專業回覆幾百個留言,
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他胡扯N次了

kkmr wrote:
有個疑問大法官不是信...(恕刪)


我真的覺得他好奇怪

想說是不是他真的有話要說,弄不懂,問他,他又不明說。

想說他是不是打太多個,忘了自己要說啥,一個個問他,他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可是他又覺得是其他人的問題。。。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敬告胡扯黨:

除了「都更條例」多數決外,並未有任何法條要求「王家」劃入都更。

也就是,別再扯「袋形地」、「畸零地」、「建築線」於「王家」,該三名詞並未要求「王家」應劃入都更。

至於,本人在此流連忘返,主要在於:實在太扯了。^^

pensees wrote:
本人就告訴他:那您的意思是,「您家」也該強制拆除,而劃入都更囉?

...(恕刪)


原來你說的「您家」也該強制拆,所以就代表法,代表王家不必劃入喔~
不知道是誰一直扯王家不是袋地 有建築線 不用強制加入都更的吼


偏偏法令跟審查記錄都是


要強制加入


明明跟其他案件條件不同,還是可以無視的一直扯一直扯一直扯




pensees wrote:
除了「都更條例」多數決外,並未有任何法條要求「王家」劃入都更。

也就是,別再扯「袋形地」、「畸零地」、「建築線」於「王家」,該三名詞並未要求「王家」應劃入都更。

...(恕刪)


依照你的邏輯那「都更條例」多數決是個放屁,多數決是個放屁,所以任何選舉法條都是個屁,
因為它們都是多數決下的產物.

「袋形地」、「畸零地」、「建築線」於「王家」,該三名詞並未要求「王家」應劃入都更,
所以「通行權」、「日照權」於「王家」,該二名詞並未要求「其他人」應保留喔~


pensees wrote:
敬告胡扯

除了「都更條例」多數決外,並未有任何法條要求「王家」劃入都更。

也就是,別再扯「袋形地」、「畸零地」、「建築線」於「王家」,該三名詞並未要求「王家」應劃入都更。

至於,本人在此流連忘返,主要在於:實在太扯了。^^


不要以網軍之心度鄉民之腹,
從你"特別註冊新帳號"並"專責回覆"幾百篇來看,
讓人直覺很不單純就是

clark9527 wrote:
不要以網軍之心度鄉民...(恕刪)

不用跟他扯了,浪費版面...最後的結果不外乎就是:你們都是胡扯,我都講那麼清楚了怎麼還要我再說明呢?
簡單一句就是"有神快拜"啦...

光是他用自我解讀之憲法否決他人論述這點,他就已經不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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