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疑問大法官不是信誓旦旦說不再跟我們玩怎又耐不住寂寞跳出來了一個人如果連自己所說的話都無法負責他說的話難道就不是胡扯嗎還是說這棟樓對王家殺傷力那麼大讓關係人士不得不拚命跳出來護主這好像是我第二次抓到他胡扯了
pensees wrote:以上……又在胡扯什麼袋形地、畸零地、建築線…。除了「都更條例」多數決外,並未有什麼法律要求上述三「名詞」可以用在「王家」而劃入都更,並強制拆除。若有,請詳述出來。講到這個地步,還是有人不懂?真是奇怪。 兩邊根本完全不同,王家自己是袋地又不表態切結劃出,當然被多數決,內湖三角窗本來就可以劃出,多數決根本沒影響,他只要參加會議時提出要劃出即可,新光當然要天價拔釘。你還在自曝其短呀
kkmr wrote:有個疑問大法官不是信...(恕刪) 我真的覺得他好奇怪想說是不是他真的有話要說,弄不懂,問他,他又不明說。想說他是不是打太多個,忘了自己要說啥,一個個問他,他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可是他又覺得是其他人的問題。。。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敬告胡扯黨:除了「都更條例」多數決外,並未有任何法條要求「王家」劃入都更。也就是,別再扯「袋形地」、「畸零地」、「建築線」於「王家」,該三名詞並未要求「王家」應劃入都更。至於,本人在此流連忘返,主要在於:實在太扯了。^^
pensees wrote:除了「都更條例」多數決外,並未有任何法條要求「王家」劃入都更。也就是,別再扯「袋形地」、「畸零地」、「建築線」於「王家」,該三名詞並未要求「王家」應劃入都更。...(恕刪) 依照你的邏輯那「都更條例」多數決是個放屁,多數決是個放屁,所以任何選舉法條都是個屁,因為它們都是多數決下的產物.「袋形地」、「畸零地」、「建築線」於「王家」,該三名詞並未要求「王家」應劃入都更,所以「通行權」、「日照權」於「王家」,該二名詞並未要求「其他人」應保留喔~
pensees wrote:敬告胡扯黨:除了「都更條例」多數決外,並未有任何法條要求「王家」劃入都更。也就是,別再扯「袋形地」、「畸零地」、「建築線」於「王家」,該三名詞並未要求「王家」應劃入都更。至於,本人在此流連忘返,主要在於:實在太扯了。^^ 不要以網軍之心度鄉民之腹,從你"特別註冊新帳號"並"專責回覆"幾百篇來看,讓人直覺很不單純就是
clark9527 wrote:不要以網軍之心度鄉民...(恕刪) 不用跟他扯了,浪費版面...最後的結果不外乎就是:你們都是胡扯,我都講那麼清楚了怎麼還要我再說明呢?簡單一句就是"有神快拜"啦...光是他用自我解讀之憲法否決他人論述這點,他就已經不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