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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pensees wrote:
以上……那您的意思是...(恕刪)


為什麼同樣在台灣,同樣的法律跟法院系統,同樣的市政府跟市長,
為啥內湖這一戶釘子戶被劃進來就不會被拆..人家也撐了很久啦,
內湖35坪角地 3.3億天價拔釘!
http://twt.zhreader.com/2012/04/35-33.html

新光人壽跟樂揚建設,你覺得哪一個才是真正大財團?
那新光人壽為何要向內湖釘子戶低頭?新光也把這戶畫進去都更範圍啦.
而王家最後卻會落到被拆的結果?
你可以深入了解一點再來這邊發文嗎?
內湖這戶要感謝王家和學生們...他們的努力創造出價值了(雖然是讓別的地主笑嘻嘻)
--
所以熱血的無產階級和地主合作就能戰勝財團絕對不是夢~~
只要建商愛惜羽毛,就會摸摸鼻子買單,這點王家算是有先見之明~
可惜其他36戶當時沒找到愛惜名譽勝過不想多付一億的建商...害王家到現在還沒拿到兩億

linenland wrote:
為什麼同樣在台灣,同樣的法律跟法院系統,同樣的市政府跟市長,
為啥內湖這一戶釘子戶被劃進來就不會被拆..人家也撐了很久啦,
內湖35坪角地 3.3億天價拔釘!
http://twt.zhreader.com/2012/04/35-33.html

新光人壽跟樂揚建設,你覺得哪一個才是真正大財團?
那新光人壽為何要向內湖釘子戶低頭?新光也把這戶畫進去都更範圍啦.
而王家最後卻會落到被拆的結果?
你可以深入了解一點再來這邊發文嗎?


以上……

所以,這都是「建案」不是?

為什麼要胡扯是「都更」呢?

新光願買,住戶願賣;這些淺顯易懂的道理,有什麼好「深入」了解呢?

人家不願意賣,就另覓他處做生意,這種簡單道理,也沒什麼好談的,不是?


hantai wrote:
內湖這戶要感謝王家和...(恕刪)


這完完全全是法律問題.
這內湖釘子戶再撐一百年,新光人壽也拿他沒皮條.
王家跟這件事完全沒啥關係.別聽媒體胡扯.
新光有自己的時間壓力.就算沒王家.新光也得買.
linenland wrote:
新光有自己的時間壓力.就算沒王家.新光也得買.


以上…

應該把握住這麼說:只要人家不賣,新光也「沒」得買。

思路要清楚,否則掌握不住道理的。^^
「建案」不是都更,是建商要獲取最大利潤的,不要再胡扯建案是都更了。
pensees wrote:
以上…

應該把握住這麼說:只要人家不賣,新光也「沒」得買。

思路要清楚,否則掌握不住道理的。^^


最不懂裝懂的是你吧

內湖那家關鍵三角窗地點又不是袋地,
人家是真的靠馬路旁邊,跟王家不同,
根本不會被強迫加入都更,
你的思路這麼不堪一擊還要專業回覆此討論串,
真是辛苦你了

pensees wrote:
「建案」不是都更,是...(恕刪)


喔~~所以你現在要扯文林苑到底是"建案"還是"都更"啊?

之前的問題呢?

我之前忘了,更早的"利"委"利"法論述你說明白過了嗎?

clark9527 wrote:
最不懂裝懂的是你吧

內湖那家關鍵三角窗地點又不是袋地,
人家是真的靠馬路旁邊,跟王家不同,
根本不會被強迫加入都更,
你的思路這麼不堪一擊還要專業回覆此討論串,
真是辛苦你了


以上……

又在胡扯什麼袋形地、畸零地、建築線…。

除了「都更條例」多數決外,並未有什麼法律要求上述三「名詞」可以用在「王家」而劃入都更,並強制拆除。

若有,請詳述出來。

講到這個地步,還是有人不懂?真是奇怪。





糖果大的分析看來大家都沒在看...
還是那句老話,因為人家不是袋地且鄰馬路(有建築線),就算劃入都更,地主不參加就可以不參加,他若擺明了要當釘子戶人家也沒他皮條。
但王家的地沒這條件。
linenland wrote:
為什麼同樣在台灣,同樣的法律跟法院系統,同樣的市政府跟市長,
為啥內湖這一戶釘子戶被劃進來就不會被拆..人家也撐了很久啦,
內湖35坪角地 3.3億天價拔釘!
http://twt.zhreader.com/2012/04/35-33.html...(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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