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th wrote:我對法條及判決沒問題,我也沒參與文林苑都更說明及辦理過程,更沒有從中獲得利益。 以上……原來真的不懂啊!^^「問題」的意思是指:因為你不懂,所以才會有疑「問」。搞了老半天,你對於文字與這些實事的「解讀」能力這麼的「有待長進」,為什麼卻如此容易的「輕下妄言」呢?好好安靜的學習與觀看吧,不要再盲目跟著被牽引走錯了。44th wrote:「都更條例」就是法條,你還希望怎樣? 以上…那就別跟著「胡扯」畸零地、建築線…等。
pensees wrote:請認真的思考,除了都更條例的多數決外,有什麼法條是適用在「王家」而必劃入都更呢?答案先告訴你:沒有。...(恕刪) 你胡扯,那就跟你一起胡扯吧~請認真的思考,有什麼法條是適用在「王家」而不必劃入都更呢?答案先告訴你:沒有。
pensees wrote:以上……原來真的不懂啊!^^「問題」的意思是指:因為你不懂,所以才會有疑「問」。搞了老半天,你對於文字與這些實事的「解讀」能力這麼的「有待長進」,為什麼卻如此容易的「輕下妄言」呢?好好安靜的學習與觀看吧,不要再盲目跟著被牽引走錯了。 是的,我不懂你的論點,看起來也沒人懂你論點。你知道問題在哪嗎?你也不知道你的論點在哪裡!!!搞了老半天原來你只是要說"除了「都更條例」多數決外,並未有任何法條要求「王家」劃入都更。"笑死人,他不是法條的話,就直接違法,上法院訴訟就好。你還要釋憲甚麼東西?你懂不懂?!你要告市府瀆職嗎?還是建商違法?我好好的在觀看你。your move.
kk9951 wrote:你胡扯,那就跟你一起胡扯吧~請認真的思考,有什麼法條是適用在「王家」而不必劃入都更呢?答案先告訴你:沒有。 以上……那您的意思是,「您家」也該強制拆除,而劃入都更囉?搞了老半天,原來本版這麼多「邏輯」有待長進之輩……真是累人啊。^^
pensees wrote:以上……說胡扯,還不信?假如你沒意見就不要拿本人的文章回應,本人也「懶得理你」。^^ 你要批評我請拿證據出來你懶?我可不見得懶。問你的問題哩?你到底要說甚麼?都更法條依據是否存在?文林苑有沒有違法?還是都更法有沒有違憲?還是我有沒有就「畸零地」討論發言過?你到底要扯甚麼?還是你要告市府瀆職嗎?建商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