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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這些人幫那些不公不義恃強凌弱強取豪奪的講話
會受到報應的
希望它們不要有一天也在另一個類似都更的案子受害

商鞅,史上最龌龊的人,死于车裂五马分尸,自作自受_
商鞅变法扶强欺弱,触犯了社会公平公正利益。

秦孝公去世后,秦惠王以谋反罪逮捕商鞅。商鞅听到消息,立即逃跑。他找到一家客店准备住宿,店主不知他是商鞅,对他说:“商鞅定下规矩,留住没有凭证的人,我要受‘连坐’的处罚,可怜的商鞅惨死在自己制定的规定下。”这就是著名的典故:“作法自受”。商鞅只得逃往魏国避难,但是因为他曾率领秦兵攻打过魏国,所以被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商鞅只好重返商地,最后遭擒,被车裂而死。

realeric wrote:
鄉民偏激的言論只是加強 市政府拆除的正當性而已

下一個被強拆案子的 建商 1定要感謝鄉民 民粹的言論
不用怕,有水果日報幫忙,您別怕。不想合建就直接說,怕的是欲言又止,模凌兩可。就很難說了
jojoyaro wrote:
寫那麼多不就還是一個"貪"字.就你能談別人不能?
95%要你換個廁所你就換廁所不是?

你看不懂紅字嘛?
你看不懂狀況嘛?
大家追求的是合理的條件
無腦條件只有無腦之人會接受

都更法就是要對付貪婪的人
自以為厲害,故意抬高身價,要賣不賣的,到最後才在那邊搞死自己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還我ID哥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wrote:
另外一棟樓,轉貼王家...(恕刪)

那些發言說真似真(提到的數據等等不是編就能編出來),說假也是無法盡言(就算說的事項沒錯,發言人的身分?有無加油添醋?)

我只看一點~究竟誰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只有他們家不知道要都更,說什麼都不知道才什麼都沒做?????????

參與討論幾天,不懂都更的我都曉得一些了,整個都更過程經年累月,他們家又都在幹嘛?

可憐??還是..可疑??
管妹...是誰啊?
clwu5724 wrote:
別人(36戶)要不要都更,王家管不著!

王家不都更,別人(36戶)也管不著!

王家房子在角落,沒有王家也是可以都更的!

別人不用去管王家袋地問題,這是王家自己的選擇!

王家要幾億也是別人管不著的!產權是王家自己的,不是其他人的!


又說是袋地,又說王家是角落,
是在自打嘴巴嗎?

明明是連棟,又一堆人說是獨棟,
況且王家兩戶中間有另一戶(802)同意不是嗎?
當那一戶是透明人喔
王家旁邊804那快才是真正邊邊,
802和804都有參加都更。

sunnychenbo wrote:
回應版主的將心比心, 我選擇不要沈默!
我支持法院的判決並要為市府執行公權力說話!
否則將來可能沒有人願意守法並敢站出來為對的事說話!

文林苑這場歹戲看到目前為止
其實不用無限上綱到憲法與都更法
說穿了就是王家(聽說有建築系專業)算計後跟貪婪的建商知法玩法輸了而已.

當郭元益及其後方的公寓,還有建地北側兩戶都成功的保住不都更
王家選擇半推半就談條件!才在法定程序走完沒有退路後選擇抗爭.

原本我以為王家是弱勢而同情他們.
但是知道王家有人有建築專業後改觀了.
為了沒拿得的家族利益花費這麼多社會成本根本不足為取!

王家不但沒資格申請國賠,
大家應該請求王家賠償國家為了他們私人利益與算計所耗費的社會成本,
包含在抗爭中維安警察的薪水.

至於“今天拆王家, 明天拆你家”這種民粹式的發言
跟當初希特勒告訴德國人民說“因為猶太人搶走你們的工作跟財富, 應該將猶太人完全消滅”
是一樣愚民的言論.
,...(恕刪)


認同

王家不值得同情
要麻一開始就說不同意
別條件談不攏後再在哭喊不想賣
強拆是不得不的選擇



clwu5724 wrote:
但也不要忘了王家有的.難道 802 就可以自做主張讓王家有的801跟803兩塊地參加都更?..(恕刪)


這就是此次都更的重點爭議
袋地問題及建築線問題
相關細節請自行爬文
callme09xx wrote:
獨裁者弄出來的法令跟台灣是民主國家透過立法程序訂出來的法令怎能相提並論...(恕刪)

怎麼不能比? 你也太小看德國人了, 法律可不是希特勒一個人說了就算, 人家纽倫堡法案也是透過正常的立法程序, 由學者審議制定出來後交由國會通過的. 你該不會以為台灣人立法比德國人還嚴謹吧?
我不同意這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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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人自己說的:
1.王家母親有參與權利轉換協商,自以為能分配到1樓店面,結果沒有,所以翻臉反對
2.王家其中一位學建築的(留言者)自己算了建商的利潤之後,要求分300坪
光是這2點,就能打王家嘴巴了,什麼叫做不知道?
在建商的立場,你已經在跟我談權利轉換了,這還算不要都更?
在都更規則裡,你跟建商談權利轉換就表示你同意都更,而不是談了才後悔
(不同意就沒有轉換權利,連談都不用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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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同意書之前都可反悔,跟建商討論權利轉換事宜,再正常不過了,何來貪婪之說?

更何況王家母親不是所有權人,就算是所有權人,口頭答應了, 沒簽字前都不算。

[在都更規則裡,你跟建商談權利轉換就表示你同意都更] 這句大有問題,一筆交易開談了就一定要買賣嗎?

王家的土地加房子本來就值那個價錢,他們容積率沒蓋滿,連一半都不到。建商給的條件,換作是我也不答應。

你可以去研究一下容積率和建蔽率的問題。

YOGI wrote:
市府一定會用畦零地或無建築線 駁回王家
......(恕刪)


你們家要在這種地方請教這能怪誰?
要不要怪祖先?
原來有人想買你家的產權

只要有談過就不能反悔

只要有開過價就不能退出

否則就是貪

就是獅子大開口

被建商強拆也是剛好而已



01上腦袋有洞的鄉民還真不少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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