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402 wrote:
其實你E大人並不比我老, 可惜就是不學好, 就想當建商的馬前卒而已...
實在該打屁股... 台灣的建商有什麼好東西?
..(恕刪)
你要以小人之心度之,那是你的自由。
我的發文,呈現事實,有錯誤的地方提出糾正,不必發黑函。
用功點在如何解決畸零地的問題花功夫,各位網友等你提出如何合法排出王家的圖,等的好久了。
cazando wrote:
法律保障地主的權利,...(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要以小人之心度之,...(恕刪)
sean1972 wrote:
你自己不是認為畸零地...(恕刪)
sean1972 wrote:
你自己不是認為畸零地的關係不能排除.這是你說的不是我說的.那跟寄不寄存函有何關係?
除非你認為既了存函連畸零地的問題都能一併解決.那我們再來討論接下來的問題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