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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2億5億陳情書真相(2013/01/12更新)

Erichuangtw1980 wrote:

為何沒有辦法建設,你看看不是圖面上已經有列出每棟有116坪嗎?


王家說這是方案A,那方案B呢,有沒有C,D .....


今天的同意戶擔心的是變數,而王家到底要退出都更的原因必須先了解,

否則你說的任何方式,都無法實行。


你認為王家是退出都更是為了:

1.守祖地.

2.不滿意都更的條件,想等滿意的都更.

3.想獨棟.

或是1+3,還是2+3..


同意戶擔心變數?你信嗎?

擔心坪數、擔心規劃、擔心房子的價值才是真的。

他要退出,你了解再多說服不了他還是要退出,

一開始沒處理好後面問題產生再來探討原因一點意義都沒有。

怎麼解決才是重點。



兩塊四角形方正土地換五角形狹長土地,

你是王家你接受嗎?



我自始自終都認為王家在追求更大利益,

所以要我選會是2+3,

你提的問題點就我來看王家不願意的原因:

因為那方法仍是加入都更,王家的土地持份依然會減少,

即使是兩棟獨棟,未來價值仍比不上兩塊土地。

建商所開出的條件在現在的時空下是依照比例配給王家,

我不覺得有甚麼不合理,

只有在下一個30年的增值被建商分走了。

但無論如何講再多,

只要王家不願意,

這些都不構成同意戶可以和建商一起"依法"強奪他人財產的理由。




handymanSG wrote:
畸零地調解會並不是只...(恕刪)


如我先前所說,

除非市府提早出面,或許切結書可能有效,

但那是要有足夠壓力迫使政府機關出面,

而在郝郝拆事件之前,

並沒有足夠的輿論力量來促使政府檢視都更問題。

更別提當初建商和市府的關係還相當不錯....

handymanSG wrote:
畸零地調解會並不是只...(恕刪)


你這段話等於沒有重點,
因為同意戶跟實施者根本沒這麼作!

而且你故意忽略了事實!
在王家被拆前,政府機關於協調會上已經認可實施者只要取得王家具文同意被切割,
文林苑就可以重新送案,結果呢?

實施者與同意戶壓根沒想這麼做,反而是北市配合加速突襲式的剷平王家。
Erichuangtw1980 wrote:
那要針對王家拒絕的原...(恕刪)

你講這麼多,還不是避談王家要如何做才能拒絕參與都更。

因為照市府的態度,王家是沒有說不的權利。

那你又每次說王家不反對,基本上那兩年內,王家已經拒絕樂揚多次。只是沒作用而以。

以後可以不要再用這個理由想強制都更王家,OK?
基本上,認為王家一定要加入文林苑都更案的人有兩個論點

1.公告那兩年內王家沒有反對
但其實王家拒絕樂揚多次,只是沒作用。參照樂揚八德路都更案,連寄存證信函也沒用。
反正樂揚就是打算拖到時間到,打算強制納入都更。這根本是土匪的行為。

2.王家是畸零地、袋地,需要文林苑保留土地當通道和日後改建
但其實王家沒打算改建啊,被排除後也不需要借道文林苑的土地出入。排除王家,文林苑可以不用犧牲其本身土地,最多20年內王家不要改建。
等個20年(可能更快)就又有一次都更機會,依照板上眾多房仲說的,台北市的地價永遠只漲不跌,到時這塊地更值錢。

不可否認王家是貪,但這也是因為樂揚更貪,才給了王家這個機會。

真是討厭,上述文章我去年七月已經PO過,但E大永遠無視。
亞利安星人 wrote:
同意戶擔心變...(恕刪)


同意戶不是一個人,是一群人,

如果是 2 + 3, 不是守祖產,那我們就有共識了,

在文林苑區域,能移到有建築線給王家的地點只有後街,後街的寬度只有2.2米。而且還有將來6米道路要克服。

如果讓建商換到其他附近地點較好的透天屋如何?

kuoyuan1 wrote:
基本上,認為王家一定...(恕刪)



1.公聽會的時候表達反對都更
2.審查會的時候表達反對都更
3.畸零地調解會中明確表達退出都更,并切結自負將來無法重建的風險
4.都更案通過后依法提出行政訴訟,要求退出都更
5.拉白布條,抗爭

不知道你說的王家多次表達反對意見,是否是以上任何一種方式?

kuoyuan1 wrote:
但其實王家沒打算改建啊,被排除後也不需要借道文林苑的土地出入。恕刪)


你不要忘了王家有塊地完全被要都更的土地包圍,除非這20年王家不用那塊地,否則進出絕對會用道文林苑用地。
要排除王家,請先把能排除的法律找出來;而不是認定20年後會再次都更,王家搭那輛車就行;
難不成你告訴國稅局,你今年不繳稅,要他20年後一起合併徵收;你說國稅局會准嗎?!
在強調八德路都更案時,請不要故意忽略文林苑合乎排除條件的3戶因為寄存證信函被成功排除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如果讓建商換到其他附近地點較好的透天屋如何?


這你之前提過我也有建議過,

但這部分牽涉到雙方對王家兩塊地和所換標的物的價值認定,

協調起來也會是一項困難的任務。

不過對現階段來說這應該是最好的一種解套方式。

就要看建商的"誠意"和王家的"善意"了。

豆子小珍珠 wrote:
你不要忘了王家有塊地...(恕刪)


我順便一起回答好了,

說那塊完全被包圍其實是部分正確,

因為其中一面是國有地,

如果變更設計建商不見得還能取得該地。

至於排除的部分我前面回過很多次了,

在舊都更法的時空下,

王家沒有說"不"的權力。

kuoyuan1 wrote:
現在正在進行方式5。...(恕刪)


所以依法的一二三,王家沒有採行
依法的四,王家使用了不太正當的手段採用,結果失敗
然後就直接跳到五了,是嗎?

豆子小珍珠 wrote:
你不要忘了王家有塊地完全被要都更的土地包圍

請問過去這幾年,王家如何出入?

排除王家,804號地是要還給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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