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為何沒有辦法建設,你看看不是圖面上已經有列出每棟有116坪嗎?
王家說這是方案A,那方案B呢,有沒有C,D .....
今天的同意戶擔心的是變數,而王家到底要退出都更的原因必須先了解,
否則你說的任何方式,都無法實行。
你認為王家是退出都更是為了:
1.守祖地.
2.不滿意都更的條件,想等滿意的都更.
3.想獨棟.
或是1+3,還是2+3..
同意戶擔心變數?你信嗎?
擔心坪數、擔心規劃、擔心房子的價值才是真的。
他要退出,你了解再多說服不了他還是要退出,
一開始沒處理好後面問題產生再來探討原因一點意義都沒有。
怎麼解決才是重點。
兩塊四角形方正土地換五角形狹長土地,
你是王家你接受嗎?
我自始自終都認為王家在追求更大利益,
所以要我選會是2+3,
你提的問題點就我來看王家不願意的原因:
因為那方法仍是加入都更,王家的土地持份依然會減少,
即使是兩棟獨棟,未來價值仍比不上兩塊土地。
建商所開出的條件在現在的時空下是依照比例配給王家,
我不覺得有甚麼不合理,
只有在下一個30年的增值被建商分走了。
但無論如何講再多,
只要王家不願意,
這些都不構成同意戶可以和建商一起"依法"強奪他人財產的理由。
handymanSG wrote:
畸零地調解會並不是只...(恕刪)
如我先前所說,
除非市府提早出面,或許切結書可能有效,
但那是要有足夠壓力迫使政府機關出面,
而在郝郝拆事件之前,
並沒有足夠的輿論力量來促使政府檢視都更問題。
更別提當初建商和市府的關係還相當不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