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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王家、36戶--台灣正義的最後防線是誰(法院還是民粹)

不管事支持誰的...我想問~~
很多人話都說很滿,都以為自己很了解他們之間的狀況
我超想問的....神人大哥~~請問!!您是當事人?
還是相關人員?不然怎麼對他們的資訊那麼了解?
如果不是那麼了解...那就別在那邊揣測吧~~都拆了~還能怎樣?

mipec1987 wrote:
不管事支持誰的...我想問~~
很多人話都說很滿,都以為自己很了解他們之間的狀況
我超想問的....神人大哥~~請問!!您是當事人?
還是相關人員?不然怎麼對他們的資訊那麼了解?
如果不是那麼了解...那就別在那邊揣測吧~~都拆了~還能怎樣?

...(恕刪)

建商財產去信託 這還有信心嗎?

mipec1987 wrote:
如果不是那麼了解...那就別在那邊揣測吧~~都拆了~還能怎樣?


對吼!都拆了耶!

王家已經沒有維持現狀的選項了

重蓋要按新建築法規

那個建築線要怎麼申請出來

袋地要接私設通路鄰計畫道路才核准給你蓋

市府總不可能帶頭幫忙蓋一個大違建出來罷@@


TONY-17 wrote:
這個產權獨立的透天屋...(恕刪
這個產權獨立的透天屋,能夠獨立出入和使用嗎?

不能夠獨立出入和使用那還叫產權獨立嗎?
建商當年一定有一個備案萬一王家不同意時,那這個都更蓋的範圍把那一版拿出來,要市府特許通過
,順便把王家蓋回去,由建商付錢


資料摘錄自"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
各位鄉民 goole 一下就能查到!

士林都市計畫戳破北市府、建商謊言:
為了成就士林文林苑案高達十九億元的「公共利益」,本案包括「都更預售屋」、二米五與三米三巷道旁建十五層高樓的消防問題、並屢次透過購買廣告與廣編特輯,將權利變換異議陳情書的斷章取義,不實宣傳王家為「要兩億的釘子戶」。來自台北市、新北市五、六十位社區民眾一起來到立法院支持王家。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工傷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農村陣線、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台灣性別人權協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等代表亦均到場表示關切。
看了討論後,我想問,
惡法亦是法,沒有改前需不需遵守?抗不抗爭?
那如果有惡法已危害到你的性命,你是要遵守然後等修法?
如果不幸的,你生命結束前,惡法未修,你會不會遵守惡法,會不會抗爭?
同理,王家遇到了像是"惡法的法(因為還沒有釋憲)",在塵埃落定前,
那該不該遵守,抗不抗爭?
windhsin wrote:
看了討論後,我想問,
惡法亦是法,沒有改前需不需遵守?抗不抗爭?
那如果有惡法已危害到你的性命,你是要遵守然後等修法?
如果不幸的,你生命結束前,惡法未修,你會不會遵守惡法,會不會抗爭?
同理,王家遇到了像是"惡法的法(因為還沒有釋憲)",在塵埃落定前,
那該不該遵守,抗不抗爭?

.............................................

可以先討論一下 王家給政府的陳情書裡開了2億
樂揚也願意照給喔!
王家還是會選擇保留祖厝嗎= =

為什麼大家要這麼矯情?
明明就是價錢談不攏
價錢談不攏 也是很好解決的.

透天的一定不爽跟住公寓的分一樣
店面的一定不爽自己的店租被犧牲掉
三個估價師估出來的價錢 和賣主認知差距過大
這些都是可以讓大家來公評的

把事情弄成好像二二八白色恐怖一樣
我也真是開始懷疑 以前是不是政府鎮壓的 是不是刁民= =


其實如果王家要申請袋地 他們為了保護祖厝一定會想辦法的
但卻沒人告訴他們該應對的方法

黑色小老虎 wrote:
可以先討論一下 王家給政府的陳情書裡開了2億
樂揚也願意照給喔!
王家還是會選擇保留祖厝嗎= =


大大,
事情好像不是這樣勒!

轉載自 : 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 網頁!

一般市民:王家不是開價兩億!? 教您看穿兩億疑雲背後的天羅地網
雖然去年七、八月曾一度阻擋了強制拆除的威脅,但王家並未從另一場苦戰解脫,那就是─釘子戶的汙名。
因為建商買的業配新聞,以及連續在各大報登了十餘次的全版、半版偽新聞廣告,王家自然而然背上「貪婪釘子戶」的名號。
「什麼兩億?給我五億我也不搬!」當向王伯伯問起這件事時,他生氣的說。
「當初是政府下一份公文 給我們,說我們一定要提價錢上的疑義,否則沒有其他救濟管道。」
這裡千萬看仔細!不然下一個中招、被罵作釘子戶的就是您!王家確實有算過價錢,但為什麼談錢?這是現行都更法令體制下,叫您不得不談錢的微妙圈套。
依據都更條例32條與36條 ,唯二兩條自力救濟的出路,都是被限縮在「權利變換」上爭取更多的錢(價值)打轉。
「不參加?要多少錢你才要參加嘛~~多少錢嘛多少錢嘛~~」要麼,你可以抵死不從,坐等建商申請政府代拆。
要不然,你就得要議價阻止程序(其實根本阻止不了啊)。究竟是什麼樣的制度規範,讓提出不同意見的住戶,被簡化為人人眼中「唯利是圖」的釘子戶?
這就像是…都更居民沒有不下嫁建商的權利,只有談聘金高低的問題。
對於從頭到尾根本拒簽同意書的王家,當都更一切程序跑完,仍有異議情況下,只能透過都市更新條例32條,提出對於自己部分權利價值的異議。「那是唯一的辦法,為了要讓建商知難而退」王伯伯懊悔的說,就因為這件事,王家仔細試算了100%分回王家應得產權(換言之,完全不支付共同負擔)的方案。在王家這份土法煉鋼手寫計算的公文裡,第一頁即明白表示的「不參加合建」(見下方圖)完全被忽略,價值異議卻被建商斷章取義登廣告,不僅送給王家「貪婪釘子戶」的名號,還催眠社會大眾,說王家是阻礙更新發展的「全民公敵」。
這般折磨與疲勞轟炸,長達三年之久。

被迫寫的兩億天價陳情書
(君不見王家寫了那麼多個「不願意參與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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