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

要分財產還是要守住房產 真讓人難決定阿~~


5963 wrote:
應該扣不到稅才對!免...(恕刪)

忘了免稅額..,應該說細節的東西我也不是這麼清楚
如照您所說,有免稅額不用扣稅
那就是:
配偶可得1000萬+166.66萬=1166.66萬
5位子女各可得166.66萬

個人覺得:"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是好的
這樣才能保障父母
否則碰到一些不孝的子女,把財產分光,卻不管父母
這就中華民國法律矛盾的地方,
就民間習俗而言,
祭祖,拜拜,修墳,養兒防老等等是兒子的責任,
簡而言之就是,
享權利是平等的,
也就是法律男女財產均分,
但盡義務時就推給兒子,
女兒就以民間習俗主張.
權利與義務而言,
中華民國法律主張的其實是假平等.
除非男女盡的義務是一樣時,
法律的主張才能公平.

sim7777 wrote:
樓主有說,房子在他的名下,
所以如果今天房子賣了,樓主會有稅金的問題,而她姐姐沒有.
另外,如果賣掉拿一半給她(姐姐),又有贈與的問題.(拿現金給,應該就查不出來吧)


自用住宅賣房的稅很少很少的。

贈與的話,幾百萬的金額不高,分個幾年逐次分批贈與就免贈與稅了。

我覺得應該還是賣掉的好-賣掉在考量要買還是要先租

這種遺產問題-最怕就是分不好-到時影響到感情

至於前面很多大大說的是女生嫁出去之後-怎樣又怎樣的

基本上是不成立-只要非遺囑著名-不然只要是親生子女都有繼承的權利

所以分是一定要分

至於想守住房產-這個在現在大都市中....應該是很怪的觀念

就算你現在守住了-你不會去變更?翻新?裝潢?

所以談這個有點....

如果真的怕買不起一樣的房子-可以找找較近一點的都市來遷移

相信如果對半分750W在其他都市可以擁有不錯的房子

生活品質也不會影響到

如果覺得要留-貸個750W-也不是難事-只要夫妻都有穩定工作

犧牲一下生活品質-忍一忍就過去

現在很多人還要比版大更犧牲-努力撐房貸中 (小弟就是其一 )

所以大家一起加油吧
小黑B E90 LCI 330I >>>> 小灰W Focus Wagon

5963 wrote:
應該扣不到稅才對!免...(恕刪)

嗯,少算了免稅額,這部份我也不是那麼清楚
先不論免稅額有多少,依5963所說,那假設2000萬以下都免稅
那就更單純了
那個例子中
配偶可得:1000萬+166.66萬=1166.66萬
5位子女各可分得:166.66萬

個人是覺得"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是一個不錯的法源
常看到很多社會新聞,子女把財產分一分,卻都不去照顧父母
有了這個法源,可以保障還活著的另外一位配偶!

我丫母現在就一直交待
他們二老以後再見後
無論如何
這間房子絕對不能賣
因為以前沒有祖父祖母留祖產給他們
他們二個白手起家好不容易賺到這間
小公寓的二樓

所以不管以後怎樣就不能賣
因為這是,祖產,丫~~

如果你是獨子的話家中只有你們二姐弟
你以後又不住那間房子可以考慮房子出租
然後收入一人一半。
不然就是估看多少,然後慢慢給你家吧
祖產還是不要賣的好...

sim7777 wrote:
樓主有說,房子在他的...(恕刪)


樓主的幾次發言都沒提到屋子的所有權,
最接近屋子權利部份是~~
"但是想想姐姐也有權力拿二分之一"

是遺產所以有權,或是情理上的,
未知!我認為如果房屋所有權如已確定是樓主,
這答案應該不用問人吧,頂多看自己良心
姊姊也沒好理由說一定要分一半吧,
能有的分就太偷笑了!
也不用等到樓主要結婚了,要急著分清楚!
因為你的一篇PO文...已經有不少人對你親姐姐說得很不堪.....

如果你親姐姐看到這篇PO文....作何感想

其他在這裡543的網友...搧風點火敲邊鼓...反正要死也是別人去死

到底對你會有甚麼幫助...

財產分配是家務事...沒人有資格插嘴....

如果走上法律或者依法硬上.....結果會讓你後悔一輩子
風輕楊數位影像工房 http://www.windflow.com.tw

shadowjon wrote:
您忘了另外一個法源:"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恕刪)


這個應該是「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這個要生存配偶的婚後財產小於身故配偶的婚後財產才適用

差額並不等於全部
賣掉就買不回來了...
自己想清楚吧~
還有一般人不太會賣掉位置這麼好的房子說!
  • 2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