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就鑽法律漏洞,應付政府用的因為法律規定要雙逃生梯,我就做給你,但規劃是否合理另當別論正如樓主所說的,兩條緊鄰在一起,和一條沒啥差別如果是做在中間,還不如整合成一條,空間可以做大一點,門也開大一點,逃生時更安全如果是做在左側或右側,只能說另一側的住戶真倒楣,有事時多跑幾步囉
realakito wrote:這種就鑽法律漏洞,應(恕刪) 先說 我不熟法規但我不太認同說這樣是鑽法律漏洞如果法規寫可以合併成一個,那建商才有辦法這樣做,法規沒這樣寫,那設計單位當然只能看基地條件來設計.法規怎麼寫就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