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boss wrote:220 + 220 =440一年內220合法請問一年內是指曆年制 1-12月 算一年嗎還是可以解釋 7/7 220萬(前一年) + 7/8 220萬(後一年) ? 根據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22 條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二百二十萬元。這條文中"每年"應是指年度(1-12月)為準。
idiotpat0703 wrote:房子很貴, 常常聽到...(恕刪) 基本上,買房子,只要有人付錢,誰敢管你錢是誰出的,舉凡有那些錢太多的人,小2,小3,到.....小n,住豪宅開名車,不是很多,名份沒有還一直替人家生孩子,然後在那邊炫耀的那女明星,好像也沒什麼作品,有一堆愛打嘴泡的明星朋友之類的,她們住的房子會被查稅嗎?真是想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