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euekey wrote:這邊是在講大直.....(恕刪) 2015年才糾正, 基本上跟首長是誰無關, 被糾正時誰是市長就是誰做, 不然你以為全台北市只有大直大灣北段才有使用區分違規使用的問題嗎? 內湖也一堆工業宅, 但沒被盯上, 就不用管囉!就像房屋稅現值調整, 大家累積2,30年都不調, 中央一句話說再不調的, 就動你的統籌分配款, 各縣市只好跟著調, 不管市長是誰都要調
請問中鏢了會怎樣嗎??不是就跟全台幾百萬違建一樣,不了了之嗎??全台灣沒看過誰在認真拆違建的公權力軟趴趴也不是一兩天大家都在佔便宜~~還想拆別人家房子喔??說白一點,就是眼紅別人,見不得別人好而已安啦~~商業區當住宅不會怎樣的啦~~
是政府自己問題,跟違建也要繳房屋稅一樣八十六年十二月四日台財稅第八六○七三五四○七號函規定關於工業用地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或土地增值稅之案件,應於本部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台財稅第八五一九二四四六九號函發佈後,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應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或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