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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用稅籍查違規住宅 大彎北段 1,675 戶中鏢

bleuekey wrote:
這邊是在講大直.....(恕刪)

2015年才糾正, 基本上跟首長是誰無關, 被糾正時誰是市長就是誰做, 不然你以為全台北市只有大直大灣北段才有使用區分違規使用的問題嗎? 內湖也一堆工業宅, 但沒被盯上, 就不用管囉!
就像房屋稅現值調整, 大家累積2,30年都不調, 中央一句話說再不調的, 就動你的統籌分配款, 各縣市只好跟著調, 不管市長是誰都要調
請問中鏢了會怎樣嗎??

不是就跟全台幾百萬違建一樣,不了了之嗎??

全台灣沒看過誰在認真拆違建的

公權力軟趴趴也不是一兩天

大家都在佔便宜~~還想拆別人家房子喔??

說白一點,就是眼紅別人,見不得別人好而已

安啦~~商業區當住宅不會怎樣的啦~~
它違法沒錯啊,但有沒有辦法處理又是另外一回事!
今天不要說拆啦,也不用說什麼斷水斷電,能不能用商業區的稅率課到稅,我都很懷疑??標準的雷聲大…

拭目以待,哈哈

沒差 ~ 投資客或房仲,走夜路吹口哨,給自己壯膽吧 !
那你能否告訴我,那邊怎好幾棟,好幾年都黑漆漆 ?

拆掉重練,我也覺得不可能啦 !
但至少多繳點稅 + 轉手困難(房價下跌),我看是免不了吧。
這只有轉手難,價格微下修,可能會發生!因為有些有錢人,他們嫌麻煩,他們不太選擇這一塊,他們會選擇大直西。我個人覺最後會不了了之

至於開不開燈,跟這個沒有關係。
基本上就是商業用地居然可以申請自用住宅稅率

這個漏洞被抓出來了

只要乖乖改交商用稅率就沒事了
是政府自己問題,跟違建也要繳房屋稅一樣

八十六年十二月四日台財稅第八六○七三五四○七號函規定
關於工業用地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或土地增值稅之案件,應於本部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台財稅第八五一九二四四六九號函發佈後,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應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或土地增值稅。
唉,這個沒事啦,三個月後,我們可以再來看看,連改徵商業區的稅,都不會有。 以後頂多付個代金,就草草了事……
randytseng wrote:
唉,這個沒事啦,三...(恕刪)


真的沒事嗎 ?

9/22 公視新聞
這種事過三個月後絕對就沒下文了,連什麼商業稅都不用改,也不用管到底是柯文哲或郝龍斌的錯,就像內湖那一大堆工業宅還不是沒事,我不想當酸民,但感覺這個政府讓人很心酸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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