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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父母,自己買房子嗎?


稀奇古怪 wrote:
看人,說的好.對我...(恕刪)

你講錯了啦~
子孫不應該期望父母協助……但怎麼能不供養父母?
要想想人是不用父母養就能吹風大?
父母唸小孩其實是在唸自己……怎麼沒把小孩教聰明……交到那樣的對象……教育失敗

如果無能還不能被唸……那就是媽寶無誤了

我自己也是生女兒,平常都跟小孩醜話講前面……普通人家很多……真的不要選窮……人家選妳就是不選窮……

哈哈哈!

achitsai wrote:
你講錯了啦~
子孫不...(恕刪)

父母不該期待小孩供養,拖累子孫,我就不會希望後代供養,人生要靠自己.
如果父母是期待後代供養而生小孩,那不生也罷,心態不好.
但是,兒孫自己孝順父母也是本份,那也很好啊.

人生開明點,自然相處更愉快,各自體會吧.

稀奇古怪 wrote:
父母不該期待小孩供...(恕刪)

哪會有父母是想要子女供養而生小孩的.......都馬是有了就生.......不得不養
站在公平原則.......至少父母養幾年自己還幾年.........而且是滿足生活與照顧程度........包括生病照顧
基本上至少提供吃住與基本花費及娛樂才算打平

很遺憾我是沒機會還完........我老婆是買房買車買田地加倍奉還........現在還在每星期奔波送醫院照護
都是成年人了
如果要買房子應該是看自己有沒有能力而不是看父母願不願意提供幫助
如果父母願意提供幫助 那是幸運
如果父母不願意提供幫助 也是合理
畢竟父母已經花了大半歲月和金錢撫養我們長大
現在還想要花父母老本有點說不過去

如果買不起房子 那就不要買
如果買不起蛋黃區的房子 那就往外移吧!

引言 2015-07-14 00:01 by briangwang
我和我老婆都是高雄人,
2007年到台北後2010年置產買房,
現在住的是2012年時買的房子,
並不需要靠雙方父母的金錢....
至於社會宅,我覺得是很蠢的話題,
如果純粹是解決住的問題倒也可行,
但人活著就不可能純粹只為了住,
你不希望你隔壁鄰居常因為生活經濟壓力鬧著要開瓦斯或是吵架,
你又不希望你小孩的同學因為家庭經濟壓力而放學要在外面遊蕩,
但偏偏政府把經濟較困難的一群聚在一起....


真是太認同這句話了....

根本就是貧民窟的意思

想像一下全台北的乞丐和遊民都住在裡面的社區
還有什麼管理、品質可言?

想像一下你住的左右兩戶都是拾荒的,整天撿路邊資源回來堆著
放到臭酸你也不能幫他丟,整天都要聞那些味道
問他為啥不賣一賣他說要放著等價格好在賣XDD

他就這樣堆著,越堆越多~堆到整個通道都是他的東西~哈哈~



光想我就完全不考慮住社會宅...


什麼? 社會宅有把關機制
那請問解決了什麼住的問題?


(1)龍山寺站公共住宅戶:
甲、套房(19-24坪):第一年月租金為17,900元至23,200元。
乙、一房(19-26坪):第一年月租金為18,000元至25,700元。
丙、二房(33坪):第一年月租金為28,300元。
(2)港墘站公共住宅戶:
甲、套房(14-19坪):第一年月租金為19,400元至24,900元。
乙、二房(26坪):第一年月租金為29,800元。
(3)臺北橋站公共住宅戶:
甲、套房(14-21坪):第一年月租金為12,200元至17,100元。
乙、二房(26-34坪):第一年月租金為22,800元至28,400元。
(4)小碧潭站公共住宅戶:
甲、套房及一房(10-21坪):第一年月租金為8,400元至19,500元。
乙、二房(22-37坪):第一年月租金為19,700元至27,600元。
3、租金第一年以市價85折訂定,簽約後如承租人於租期第一年,依租賃契約各扣分條款扣分在3分以內者,第二年租金得以7折減收之;但減收後如承租人扣分累計超過3分時,該減收優惠即予取消,回復原訂契約之租金收取。


在以上的公共住宅附近隨便找都能找到比這便宜的房子來租吧?

所以社會住宅真的能解決「住」的問題?

Northern Mommy wrote:
父母可財務支柱但我...(恕刪)

briangwang wrote:
我和我老婆都是高雄人,
2007年到台北後2010年置產買房,
現在住的是2012年時買的房子,
並不需要靠雙方父母的金錢....
至於社會宅,我覺得是很蠢的話題,
如果純粹是解決住的問題倒也可行,
但人活著就不可能純粹只為了住,
你不希望你隔壁鄰居常因為生活經濟壓力鬧著要開瓦斯或是吵架,
你又不希望你小孩的同學因為家庭經濟壓力而放學要在外面遊蕩,
但偏偏政府把經濟較困難的一群聚在一起....


真是太認同這句話了....

根本就是貧民窟的意思

想像一下全台北的乞丐和遊民都住在裡面的社區
還有什麼管理、品質可言?

想像一下你住的左右兩戶都是拾荒的,整天撿路邊資源回來堆著
放到臭酸你也不能幫他丟,整天都要聞那些味道
問他為啥不賣一賣他說要放著等價格好在賣XDD

他就這樣堆著,越堆越多~堆到整個通道都是他的東西~哈哈~



光想我就完全不考慮住社會宅...


什麼? 社會宅有把關機制
那請問解決了什麼住的問題?


(1)龍山寺站公共住宅戶:
甲、套房(19-24坪):第一年月租金為17,900元至23,200元。
乙、一房(19-26坪):第一年月租金為18,000元至25,700元。
丙、二房(33坪):第一年月租金為28,300元。
(2)港墘站公共住宅戶:
甲、套房(14-19坪):第一年月租金為19,400元至24,900元。
乙、二房(26坪):第一年月租金為29,800元。
(3)臺北橋站公共住宅戶:
甲、套房(14-21坪):第一年月租金為12,200元至17,100元。
乙、二房(26-34坪):第一年月租金為22,800元至28,400元。
(4)小碧潭站公共住宅戶:
甲、套房及一房(10-21坪):第一年月租金為8,400元至19,500元。
乙、二房(22-37坪):第一年月租金為19,700元至27,600元。
3、租金第一年以市價85折訂定,簽約後如承租人於租期第一年,依租賃契約各扣分條款扣分在3分以內者,第二年租金得以7折減收之;但減收後如承租人扣分累計超過3分時,該減收優惠即予取消,回復原訂契約之租金收取。


在以上的公共住宅附近隨便找都能找到比這便宜的房子來租吧?

所以社會住宅真的能解決「住」的問題?


問題應該是在「買不起」 而不是「租」不起吧

Northern Mommy wrote:
我會猶豫 就是我媽看不起我老公及他家人
如果真的拿了他的錢 我老公在家應該無地位



過些年後,你會覺得面子和地位算甚麼..能在手上的才是你的

父母能支援沒甚麼不好..日子還是要過下去

Northern Mommy wrote:
父母可財務支柱但我...(恕刪)


看妳老公的薪水來決定吧!如果年收入兩百,應該還有機會靠自己在台北買房,如果沒有那就跟父母借一下吧,反正被念又不會少一塊肉,不需要跟錢過不去,家庭手上錢越多,生活品質越好,夫妻也比較不會吵架,反之則亦然, 對吧,但記得借到的錢千萬不要拿去買股票,不然就會跟股票版的一樣哀哀叫!!

Northern Mommy wrote:
父母可財務支柱但我...(恕刪)


拿人錢手軟被講講還是有房子住,忍著點吧
當然買房子能靠自己就靠自己,因為現在很多人會因為靠爸靠媽被酸~
我覺得這麼什麼好酸的,酸的都是爸媽沒資助的人~看到別人有人幫當然就見不得人家好酸一下~
有父母幫應該覺得幸運,惜福
沒幫也理所當然不該怨自己父母

世風日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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