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nchihhau wrote:
這是小弟對於公辦都...(恕刪)
我是刁民
祖厝要都更
比照文林苑一坪換三坪
另外都更轉換時土地增值稅的問題請由政府買單因為我沒錢
都更期間租屋津貼請政府買單因為我沒地方住
都更完我通通都要賣一戶都不留因為台北市103/07之後的新版房屋稅老子付不起
要賣由於有奢侈稅擋關所以我得放兩年空屋或你免除我都更戶奢侈稅
刁民萬歲



coolansean wrote:
台北市一堆老公寓不想都更原因有:
1. 土地持份,都更後,會被瓜分
coolansean wrote:
2. 實住坪數
coolansean wrote:
3. 房地稅,都更後,就要繳交。老公寓是不用的
4. 管理費
結論: 誰不想住新房,但要多繳一堆錢,住的還比較小,誰願意??
sugarlq wrote:
台北三十年以上的房...(恕刪)
yenchihhau wrote:
市政府只要訂好公平公開透明對全住戶有益的代辦都更流程
滿三十年以上舊房子的全住戶協調好都可接受這樣的構想
再主動聯名提出申請市政府代辦都更就可受理
不要什麼多數決搞的好像多數人霸凌少數人
全住戶都願意接受這樣的流程再來申請就好
市政府也樂的輕鬆不用揹黑鍋
另外最重要的是工程發包
只要有合理的工程報酬我想單純做工程的營造廠也樂的願意配合
有案子做他們何樂而不為
真的不要再任由建商去辦那種只對建商最有利的都更
都更真的不須要找那些工程跟銷售利潤兩頭都要賺的建商
而滿50年的房子誠如您所說必須強制代辦都更
這部份真的要立法讓市政府可依法執行
不要哪天出了人命才來怪市政府不作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