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Wei543 wrote:非常希望有人可以處理違建問題
可是如果法令沒修改更嚴苛 預算沒有相對編列
像是新竹那種超誇張的違建(金山街)
沒錢拆就是沒辦法執行
所以 先修改法令讓違規者負擔拆除費用強制罰款不然抵押不動產
這樣政府才有力量去拆除!
有法令規定: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 怎麼個拆法嗎!?
人人都有藉口,可以幫自己的為、不為來作解釋!
選你柯文哲,就是要能做事~~~
怎麼這會兒,又有理由了咧!
唶、唶、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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