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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都更"問題

bcn2718 wrote:
1.除非選12樓以上...(恕刪)


感謝大大的回應,我們很單純是用權變的方式,可是為什麼附近仲介告訴我們因為是地主戶所以交屋後不會卡奢侈稅呢?

另外大大提到“拆遷補償費”,是不是就是指租屋補償金呢?我們是坪數*$750元,您是指這一個部份嗎?還是一般拆遷安置補償費行情大概多少呢?

謝謝大大的回應。
不用課奢侈稅,但要小心所得稅,因為無法舉證前一手,會被課權利(財產交易所得)大條的。
(預售是沒有房屋稅單評定現值的)
拆遷補償費(搬家費)合法的5.6萬/坪,違章的也有3.6萬/坪。

建物都有殘值,本來能住人的,現在被建商白拆,當然會有補償費。

ps.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屬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

十一、銷售依都市更新條例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分配取得更新後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者。

所以不用繳奢侈稅,無論是預售或是拿到權狀賣。

"都更分回的房屋,我會等拿到權狀再賣,按房屋評定現值打六折申報所得稅"。

Taipei_Chanel wrote:
感謝大大的回應,我們很單純是用權變的方式,可是為什麼附近仲介告訴我們因為是地主戶所以交屋後不會卡奢侈稅呢?

另外大大提到“拆遷補償費”,是不是就是指租屋補償金呢?我們是坪數*$750元,您是指這一個部份嗎?還是一般拆遷安置補償費行情大概多少呢?

bcn2718 wrote:
不用課奢侈稅,但要小...(恕刪)


可以請教一下大大,都更這類的物件如果巳經建立權變選屋階段
請問土增稅未來需要繳交嗎?還是什麼時候繳交呢?
六、實施權利變換,以土地及建築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免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不用繳增值稅。
但這只是指你分出去的土地,ex:你原來有10坪土地,分出去6坪,指的是這6坪免土增稅。

Mr.Steve wrote:
可以請教一下大大,都...(恕刪)

bcn2718 wrote:
拆遷補償費(搬家費)合法的5.6萬/坪,違章的也有3.6萬/坪。
建物都有殘值,本來能住人的,現在被建商白拆,當然會有補償費。


看到大大的回覆內容
好像很多建商都不會談到這一段"拆遷補償費"
我家談都更建商說明書及合約也未看到
爬文也很少看到有人提到這一塊
朋友家也同意都更並與建商簽訂合約
也沒看到這段補償金的合約內容
問朋友他也說建商沒提
頂多是提到租金補貼及搬遷費多少
還是說這拆遷費是算在權利變換裡
未到權變不會出現
可否請大大可以詳細訴說
感恩
拆遷補償費=搬家費=搬遷費
就是拆你家的舊房子,這舊房子一定會有殘值
你家房子被拆了
你一定有損失
拆遷補償費就是在填補你的損失為限

拆遷補償費需報委員會審意為準
列入共同負擔中(當然建商會加計利息+拆除費用)
但,一般公寓大致上就是我講的那個價
按我(另有最新的2007年版本可以多拿回一些錢)



h1211024 wrote:
看到大大的回覆內容好...(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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