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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奇案!


tis19586 wrote:
是古老的捲髮器,...(恕刪)

謝謝大大指正,原來是古老綠色捲髮器。
曾提議原價賣給陳男 ```````````````


``` 自找麻煩,,
案情因該不單純、這類的房屋蟑螂很多、先用低價買下持分產權、在上法院提議分割,就是要把原屋主,搞垮、搞累。要原屋主妥協,將持有份買回或是較低的市場價格買下原屋主的持份。
共同持有人不是應有優先承購權?
louissvs wrote:
此案可堪稱為法拍奇案...(恕刪)

ribsome wrote:
王小姐(?)頭上是什...(恕刪)


我覺得是她想買低高賣

結果對方不買帳...

tw_phenix wrote:
共同持有人不是應有優...(恕刪)


http://kmd.judicial.gov.tw/?struID=5&navID=40&contentID=121

法院在第一次公告拍賣時會通知全體共有人,等到賣出去後還會通知全體共有人是否願意依照拍定金額主張優先承買......


簡單說..AB共有..A的部份被法拍....
法院會跟B講..12月1日要法拍..
等到拍賣那天..C用100萬拍下...
法院會再問B...你要不要用100萬買下...
B不要..那就轉變成..BC共有....

接下來..就是這樣的故事了...
法院沒辦法判房子給B或C...那就...通通不准用....B只好搬家...



這個case我親戚有類似的案件,男女雙方有婚姻關係,房子為男女雙方的名下,后來離婚男方剛好破產被法院拍賣一半的房屋,不過后來女方有優先權購回了另一半…

上述的案子,屋主應該先購回,然后轉賣,現在虧很大…
我在想 那個弟弟應該也是沒錢吧!!

不然花66萬可以整棟出售.....怎麼算都划算

應該是沒錢 想裝皮皮繼續住在那....
我想是心態問題

住了40多年
也有繳稅
突然跟你說要66萬這40多年房子才是你的
這弟弟不能接受
功夫裡頭包租婆的造型!
h299100 wrote:
謝謝大大指正,原來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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