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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王家能重建嗎?


lulalla wrote:
你要不要看一下我原來...(恕刪)


都市重劃的強制..

那是"強制徵收"! 不是直接權變轉給財團建商! 差多了!
就像苗栗大埔案, 那怕縣長大人直接挑明要賺20億,也不是直接進自家口袋或給建商!

當然,台灣的這些強制徵收本身照樣黑幕重重,問題多多..
甚至根本就是財團在操作著地方政府惡搞亂來! 然後目的還是奪取土地圖利!
但跟文林苑及台北市這些問題都更比較, 還是有本質上差異...

建商可以當都更主持人,主持多數決, 再"敦請"政府為圖利進行好好拆...
實在已經是全世界笑柄一個了...
那$20E要怎樣瓜分?

JJ輝 wrote:
都市重劃的強制..那...(恕刪)
忍忍忍

louissvs wrote:
那$20E要怎樣瓜分...(恕刪)


中央不敢查老百姓會知道嗎

JJ輝 wrote:
都市重劃的強制..
那是"強制徵收"! 不是直接權變轉給財團建商! 差多了!

你不知道什麼叫做自辦市地重劃喔?
自辦市地重劃就是說,除了道路與公園之類的公設用地之外,其他土地全部由私人分回去。
「自辦市地重劃」跟「徵收」又是不一樣的東西了。

在爆氣之前先累積自己的常識,比較不會被偏頗的資訊耍著玩。

lulalla wrote:
你不知道什麼叫做自辦...(恕刪)


能夠舉幾個例子嗎

肥貓宅男 wrote:
能夠舉幾個例子嗎

你要問什麼例子?講清楚你要的。

lulalla wrote:
除了道路與公園之類的公設用地之外


那就對了... 所以至少政府確實有在整個重劃過程取得公共利益..
就像大埔徵收案, 劉縣長手段確實很有問題,但至少他可以直接嗆明為縣府賺20億回來!

請問文林苑呢?

它增加多少公共使用空間? 增加多少非私人財產形式的公共價值?
如果它現在是個合建案, 那麼跟掛名都更案又有何不同?

我相信閣下本事夠高,應該可以回答我這些問題!
JJ輝 wrote:
那就對了... 所...(恕刪)

你要不要先回頭看一下你寫的東西有多少錯誤,再來這邊爆氣。

「同樣全台灣搞都更,全台灣都有差不多的強制多數決,為什麼只有台北市變成好好拆?」請問全台灣搞都更在那裡?還不就是雙北市搞一搞而已。
「都市重劃的強制..那是"強制徵收"! 不是直接權變轉給財團建商! 差多了!」明明自辦市地重劃更誇張,全部是重劃主辦方主導。

現在要再變換主題也不是不可以啦。你覺得文林苑都市更新市府與週遭居民沒有受惠嗎?棟距與路寬都有加大,有開放空間提供給四週的市民使用,有消防射備與電箱機房空間可以不必擺到人行道上。當然,這些用合建的也可以達成,但是連都更講勵容積灌入都談不攏的案子,你覺得真的有辦法合建嗎?

lulalla wrote:
你要問什麼例子?講清...(恕刪)


不管成功或失敗例子


lulalla wrote:
現在要再變換主題也不是不可以啦。你覺得文林苑都市更新市府與週遭居民沒有受惠嗎?棟距與路寬都有加大,有開放空間提供給四週的市民使用,有消防射備與電箱機房空間可以不必擺到人行道上。當然,這些用合建的也可以達成,但是連都更講勵容積灌入都談不攏的案子,你覺得真的有辦法合建嗎?


你告訴大家:

文林苑若是個合建案,跟是個都更案,實際上會有什麼差別?
該拓寬的就不必拓寬,該增加的開放空間就不必開放? 還是市府可以直接多收到多少錢?
因為文林苑是個都更案,所以建商必須提供更多公共利益給全民?

苗栗大埔案好歹縣長大人敢跟大家嗆縣府可收入20億,請問台北市呢?
你要幫台北市出來講話嗎?

要討論公共利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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