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天獨棟跟室內一坪要換幾坪沒啥關係你要都更是你家的事關我啥事有本事就買斷啊管你一坪換幾坪,全給你自己賺沒本事吃(買)下來就拉倒談不成嘛,大家各住各的各人自掃門前雪,管人家瓦上霜幹嘛強拆文林苑已經是違憲確定了,市府也說不會再發生了。把自己家管好吧,管到別人家??你越界啦想辦法多賺點錢換個新房子給媽媽住才是正確的,這種事遙遙無期的,要等也要命夠長。
ellon wrote:這對貪心的釘子戶都是不夠.1.政府推一坪換一坪.貪心的釘子戶說要二坪.2.政府推一坪換二坪.貪心的釘子戶說要三坪.3.政府推一坪換三坪.貪心的釘子戶說要四坪.4.政府推一坪換四坪.貪心的釘子戶說要五坪.以下類推. 除了貪心的的釘子戶,還有自我感覺良好的屋主,前一陣的01上居然有人認為他住三的四層(還是五層?)的公寓,要一坪換四坪才合理。不是土地一坪換四坪喔,是建物一坪換四坪!
根據住公寓的網友反應,住公寓好處多多!1.舊公寓比新大樓蓋的還堅固安全.已經過多次地震的考驗,安全無虞.新大樓中看不中用!2.住公寓不用等電梯.也不怕停電.3.住公寓不用繳管理費.基於以上種種住公寓的好處,就算舊公寓都更一坪換十坪新大樓,還是支持反都更,誓死反都更!請大家呼籲政府未來不要再提都更這種全民反對的政策了!
偽球迷 wrote:換幾坪都有人不滿足的...(恕刪) 有獎勵都談不攏了. 若沒有獎勵.那大家就連談的意願都沒有.大家的公寓就愈來愈爛了.目前大家認同的現代化的都市.也是大樓多.路大.規畫好.如果真都停止都更.再過30年.這些舊公寓.就好比貧民區.變成都市之瘤.
bcn2718 wrote:透天獨棟跟室內一坪要...(恕刪) 憲法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那天大法官若認為都更是有公共利益時.會是什麼情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