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麼沒遇到像你這樣好朋友。
我可不可以跟你做朋友。
這世上爛人愈來愈多了。
不過,法律上要當事人才能提告訴。
你應教育一下你的朋友。
他們這樣做都不怕傷感情了,昏君還怕什。
以前我也怕傷感情,有些事就不跟朋友計較。
結果他們只會得寸進尺而已。
不過,我是有底線的,他們太過份我就會發飆。
他們就不敢了。
像這種人只要你突然發飆,他們還是會怕的。
所以,叫你朋友直接跟他們要手機。
他們找理由,就跟他們講當初說好5出來就還。
他們必定繼續賴皮。
這時你朋友就必須強硬表示,有借有還,當初只是借不是給。
現在立刻還,憑哪點不還?否則告侵佔。
只要態度強硬,他們最後會一副心不干情不願歸還。
當然,不要住那了。六千元租雅房,怎只二坪。
之前我在汐止租雅房。5000元,五坪。
"不留手"對"昏君"說:我看你人很老實,我收你做乾兒子好嗎?
這個似曾相識。以前我一個同學的母親也這麼做,後來,我同學貪小便宜貪的太過,我就跟他斷絕往來。
當然主要是貪到我頭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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