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加蓋會不會被報拆,其實重點並不是84年1月1日以前蓋的緩拆還是租人與否的租金收入問題,而是公共安全的考量。像新北市有很多那種把人家頂樓蓋的滿滿或是只留一點點查看水塔或水錶走道空間的頂加,最好就少碰,試想就算運氣好樓下的都沒有通報建管處報拆,但是那一天剛好公寓失火,住戶無法往頂樓逃生,出了人命,那時候頂樓屋主就不是賠錢了事而已了....其實嚴格來說頂樓屋主對於頂加是有"事實上"的所有權(所以樓下鄰居是絕對不能自己拆你的頂加,因為損害了你的所有權中的財產權),但是因為頂加屬違建,無法向建管單位取得建照,沒有法律上所有權,無法辦理登記,所以不能獨立買賣,只能跟著頂樓一起販售,至於要加多少錢,就看交易雙方囉。買有頂加的物件感覺上多了實際使用坪數的利益,但是卻也承擔了法律上的風險,不是嗎?!
jlu2338 wrote:頂樓加蓋會不會被報拆...(恕刪) 買 [頂樓+頂加] or [一樓+違建] 的物件就是要注意J大說的三大事項1.法鑑建造年分2.有無涉及租賃3.有無違反公安若是都PASS 那就是個不錯的 自住標地物--------------------------------------買賣權狀上 並不會有其頂加 的土地持分也不會有 土地稅 的額外負擔但 房屋稅 的部分則是會把 頂加or違建 的使用坪數給涵蓋在 所有權人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