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者我朋友(真的是我朋友啦!)~先前買林口的四房~後來房價漲上來後~把房子賣掉~然後再買龜山鄉的房子住o
我問他~這樣能賺多少?
朋友說:賺100多萬
我說~你賣掉然後住更遠的地方?(我一臉訝異~因為朋友跟他老婆都在台北市上班)
他說:賣掉後~多開5分鐘車程(朋友每天載小孩進台北市上學~及老婆上班)~戶頭多100多萬啊!
我說:那萬一賣掉一直不跌~買不回原來的地點怎麼辦?
他說:沒關係啊!反正100多萬可以支付因為搬家所多出來的油錢~可以用很多年o
朋友賣房子也差不多4年了吧?至今還住在"龜山"o
強者我朋友~為了100多萬的價差~寧願多開個5~10分鐘車程進台北市o
樓主價差有1000萬~而且賣掉後又有地方住~實在想不出理由~阻止樓主賣房子換現金o
樓主賣房子後~爽度應該比我朋友~強上個十倍吧!
(樓主要是真的把房子賣了~我有紅包拿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