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是袋地又不臨路其他36戶都更的房子如果蓋起來了,他們被包圍在裡面還有路可以出的來嗎??這是關鍵的重點!!!更何況一切法律程序都走完了就應該依法行政執行!王家不要學政治人物司法贏了就說 "司法還我清白"司法輸了就喊 "司法不公" 來硬凹!!支持36戶的發聲,同時譴責台灣敗壞的媒體胡亂報導......36戶加油!!
alongo wrote:36戶 很令人同情 但36戶找錯人了..應該找樂揚才對..好像網路購物是直接找賣你的人 不是找原物料供應者 錯錯錯36戶應該要找的是「違法」的人在這個案例中,違法的是王家,敗訴的是王家,不是市府也不是建商
都更參與戶 及 預售屋購買戶對王家懷有怨恨也是人之常情......不過怨恨歸怨恨,接下來該怎麼做,還是要好好思考。我要是你們我會把合約書拿出來仔細研究一番:乙方是誰? (是王家?是建設公司?還是建設公司開的人頭公司?)它承諾了什麼事項?達不到時怎麼賠償?更重要的:如何確認它沒開始脫產?可別落得日後哭哭啼啼:「大家當初這麼挺它,同仇敵慨上火線,對著敵人狂打猛轟,怎知它在後面偷偷把糧餉、彈藥搬光,自行開溜了,嗚~~」
k.k2001 wrote:建商仲介政府聯手把房價抬高了賺大錢賺經費造就了現今高房價高地價卻說屋主當釘子戶貪心獅子大開口還制定法律來強迫拔釘!感覺怪怪的...(恕刪) 同樣的,地主把土地開的高高的,讓建商取得土地成本提高,造成建商要維持一定的利潤,近爾只能提高售價,轉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