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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從頭到尾都不知道被劃入都更範圍?

這網址我貼幾百遍了,

不過很可惜, 很多人事情都喜歡看一半 ...

http://ppt.cc/n;44
公視節目有提到
第一次第二次公聽會王家都未被告知
第三次權利轉換時才收到通知
而且通知採發信主義
只要建商證明他有發信
被通知人有沒有收到無所謂
這種法律也訂的出來?
以上引用至鄉民的話----------------

只不過想證明他們並不是都不知情
但為什麼要說謊?

還有這根本不是大樓管委會簽收的
可以看一下嗎?




來源:http://www.facebook.com/city2heart

bbreeze666 wrote:
這網址我貼幾百遍了,...(恕刪)


文不對題貼幾百遍還是錯的..

王家從頭開始就沒有表示同意都更..

所以法律關點來看, 王家沒有表示贊同..

王家的態度從頭到底都是搖擺不定, 沒同意也不反對..

等到都更確定, 再出來狠咬一票, 所以王家這招很高招阿....

本棟樓主的問題, 不在王家是否同意或不同意, 所以那篇教授的文章, 只是說王家沒有同意..

問題是問王家之前是否知情?? 我認為王家事前是知情的, 他們只是想貪這一次而已...
知不知情是重點嗎
應該是同不同意問題

就如我所說的,我寄了信函給你說三百收買你家
你一定覺我的我是 瘋了 不用理我
一般百姓誰會知道 收到信函後 要如何處理 【除了報警外】

私有財產應該是財產擁有人同意後才可以拿取吧
不然應視同搶

否則就如同我所說的 找一間 沒人住的祖屋 寄個信函 若干年後 三百元買間房了

antu_c wrote:
王家從頭開始就沒有表示同意都更..

所以法律關點來看, 王家沒有表示贊同..

王家的態度從頭到底都是搖擺不定, 沒同意也不反對..

等到都更確定, 再出來狠咬一票, 所以王家這招很高招阿....

本棟樓主的問題, 不在王家是否同意或不同意, 所以那篇教授的文章, 只是說王家沒有同意..

問題是問王家之前是否知情?? 我認為王家事前是知情的, 他們只是想貪這一次而已...


+1 雖然沒表示同意,但也沒表示反對 怪誰

既然不同意也不反對,以政府的立場當然就幫他決定了 怪誰
包子大人 wrote:
改天我就用存政信函 寄信去你家 告知你 我用三百元收購你家
若你沒有提出 拒決 或 申請有議

若干年後 我就可以用三百元收購你家了 ,如果你不搬我就叫警查


如果您此舉於法有據

歡迎您前來收購!

記得說到要做到,不要只會出張嘴



對了,王家為什麼要說謊到底有沒有人可以幫忙回答?

這麼多人挺他們,怎麼現在都不關心了?

我自己私人的猜測如下
一開始王家對都更的態度並不明確,其實應該是有考慮要接受的
建商以為只差在價錢上要談,因此就認定他們接受都更
反正根據法源,他們也是少數,照樣可以執行

但是後來可能因為某個因素兜不攏,此因素目前尚不可知
王家突然反轉,堅決不接受參與都更
但是中間流程都已經跑完了
此期間王家,因為還不確定是否接受,或者還在考量那個因素,而通通沒有出席公聽會
但是生米眼看煮成熟飯,當下只好全力抗爭到底

但是常理上來說,如果今天你知道你家要被拆(以此收據我們可以暫時斷定王家知情)
你又非常不想被拆
你應該會前往表達反對
而不是中間全無記錄
如果這個家對她們這麼重要,這麼有意義,此意義大於新大樓的五戶+五車位+拆遷費

那就表示真的是,很堅決,不是錢可以衡量的

我想這也是為什麼在公聽會這個部分,王家要選擇說謊供稱不知情的理由
不然這個部份就會違反常理
因為王家塑造給大眾的形象是"自始至終都是堅決反對"的形象
一旦這個形象破滅,就會失去大眾的支持



歡迎其他人補充或反駁提出討論

如果只是與王家情況不相關的比喻就可以免了

蠻可笑的

概要公聽 這是三小東西

接到這個通知就要去 不去就會自動被納入

如果林北在長期國外是不是兩封信就可以把我家給拆了
真的沒收到
就是真的不知情
而不是收到了
裝不知情
就是這樣上法院才會輸
一開始就說謊還被搓破,法官會相信你說的嗎?
別覺得好笑

只要送達是合法送達(甚麼叫合法送達,自己去看民法或行政法)

你在國外沒收到信就是自己的問題

到時真的被拆也只能怪自己

法律是保護懂的人,不是保護可憐人

timeriver235 wrote:
蠻可笑的

概要公聽 這是三小東西

接到這個通知就要去 不去就會自動被納入

如果林北在長期國外是不是兩封信就可以把我家給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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