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ary168 wrote:昔日吃人今日被吃...(恕刪) 如果王家拒絕都更跟賴家的恩怨有關,那就更好玩了,有人願意透露一點嗎?我知道賴家蓋的四樓公寓是跟王家是背對背的,王家則由鐵路邊小路出入,這一點不太尋常!最近又聽到王家說,附近的地原來有一大半是他們王家的,後來喝醉酒被騙賣掉,不知賣給誰?
lelotw wrote:我知道賴家蓋的四樓公寓是跟王家是背對背的,王家則由鐵路邊小路出入,這一點不太尋常!最近又聽到王家說,附近的地原來有一大半是他們王家的,後來喝醉酒被騙賣掉,不知賣給誰? 聽說王家出入的前街5巷(地號804)也是賴家的地,我不想花錢調謄本,不確定。本篇的一樓整理的好,完全把王家兒子前後矛盾的言詞整理出來了。
lulalla wrote:聽說王家出入的前街5巷(地號804)也是賴家的地,...(恕刪) 不要再聽說了那塊804是國有地已經有人調出土地謄本了. 根據不實指控就說王家走賴姓地主的地.這樣的人還真不少想想還真好笑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59777&p=35 請看343樓804是國有地
偷懶把上面的捷徑重要文章po出來給大家參考1.賴瞎子是都更牽猴子的,804是國有的證據在此,王家根本沒有通過他家,已回文過,真是睜眼說瞎話-------------------------------------------------------------------------------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 三 條 建築基地臨接計畫道路或指定有案之建築線者,起造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前,應向臺北市主管建築機關(以下簡稱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指示建築線。但建築基地位於本市已完成市地重劃地區、區段徵收地區或都市計畫道路開闢完成地區,經主管建築機關公告免申請指示建築線者,不在此限。建築基地未臨接計畫道路或未臨接已指定有案之建築線者,應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指定建築線。建築基地未臨接建築線,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其出入通路無礙通行者,得申請建築:一 臨接廣場等永久性空地者。二 隔河川、水道或溝渠、綠地以臨接建築線者。----------- 796地號捷運地旁有綠地,可申請建築線,804地號國有畸零地,現在或以後要重建再買都可以,一樣旁邊接 796地號捷運綠地,也可申請建築線,沒有建築線,是袋地根本是騙人的-----------------------------2.建築線是你要蓋房子或重建時,請建築師幫你畫、幫你申請才會有----自已去市政府問吧!3.王家如果先重建,就一定會有建築線,何來沒有建築線、有袋地的問題。4.如果以後不能重建,為何行政院長、內政部長、好市長都低頭了,還有人力挺奸商?5.判決文我已看過,賴瞎子是都更牽猴子的、法官法條引用有問題(沒有建築線,是袋地)這裡回文的人,說謊的還真多,居心可議,該不是奸商和牽猴子的人吧!
未啥一直有人拿法院辦決 跳針??感覺幾乎24hr 都有人一值在拿法院判決跳針 結果郝郝拆 卻自己承認 這法條有問題??http://www.youtube.com/watch?v=oesyuhM4fvk&feature=related1:10 我在這裡呼籲內政部盡快的 舉行公聽會 或是請學者專家透過立法的方式 來徹底解決這個問題============================================然後 同意都更住戶http://tinyurl.com/7goxj8w2:00 有很多也是不同意阿4:40 能不能做 我相信都更處 非常清楚 如果真的可以把他們排除掉的話怎麼可能會拖到現在??==================================================內政部營建署表示:: 2/10的個案輔導會議 不算是中央表態?? 郝郝拆 你把台灣馬放哪邊??http://tinyurl.com/6uz749w文林苑現解套方案?建商意願成關鍵內政部營建署昨(2/10)針對士林文林苑案召開個案輔導會議,會中就文林苑消防、\計畫道路、王家退出更新單元等問題進行討論。營建署都更組組長陳興隆最後裁示,希望北市府能慎重考慮與王家簽訂切結書,讓王家在無建築線情況下,退出更新單元。此外,有關文林苑基地聯外計畫道路尚未開闢,未來交通、消防問題如何解決,北市府也須出面釐清。http://tinyurl.com/82rrcp5營建署都更輔導會議露曙光?士林文林苑案有解?官方首度表態:將研議毋須強拆、循變更途徑尋求都更三贏一、輔導會議促成立場澄清,然爭點釋疑尚待北市府回應今(10)日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所申請之輔導會議上,實施者樂揚建設邀集數十戶已搬走、等待遷入的原住戶來到現場開會。我們樂見此一溝通平台之促成,協助居民之間化解對立。畢竟,我們並非反對都市更新、環境改善,而是希望導正已本末倒置的「建物更新」風氣。我們認為,100%住戶的權益,樂揚僅需透過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毋須強拆,可達三贏。所以 誰在說謊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