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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自辦都更的區域,若遇到釘子戶.該如何處理呢?

哪個都更律師?

3CPeople wrote:
還可以找那位近常上媒...(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我也認為無解~~~我個人因為需要了解都更,所以查了很多資料也願意去了解,但在過程中我問了很多長輩意見,他們完全不用去了解查資料,就用自己聽來的堅持應該怎麼分,比如分區也不管...容積也不管,假設建商
規劃蓋20樓,他們就認為4樓公寓我要一戶能分5層樓,起碼也要分4層= =,諸如此類的太多例子了....一樓也都堅持要店面,這怎可能有解?

而且建商形象太差了,政府又沒公信力,大家沒有互信,不可能走下去的,所以我個人認為是無解的。

神奇的派大星 wrote:
我也認為無解~~~我...(恕刪)



"政府沒公信力""建商形象太差", 這就是絕大部份都更案爭議重點...
其實很多爭議都需要靠"政府的公信力"來執行..
釘子戶畢竟只是少數, 問題在沒人相信自己不會被建商吃, 沒人相信政府會站自己這邊保護你..
絕不可能.. 像有人舉出台南唯一都更案的釘子戶..
問題是, 人家可是後台夠硬的, 不是市政府在努力保護善良百姓的例子..
台北市政府就更別說了.... 人家抗議很久很大, 幹下去再說...

在台灣, 絕不可能... 台灣所有的社會爭議, 只要稍微擴大..
一定是政治立場之爭... 幾無例外...

如果哪天總統跟我搶地皮, 總統竟然搶輸了, 還拿我沒皮條..
而我只是完全依賴公權力的保護, 完全沒搞什麼政治鬥爭或後台相較...
有這麼一天, 那我就相信政府的公信力及公權力的公正..

問題是, 這比中樂透頭彩還難, 也許祖先積個十八代德我就可以中大彩, 升大官..
但就算是祖先積七十二代德, 我也不認為一個小百姓, 只靠"公正的司法及公權力"..
就讓我幹贏總統或某大權貴... 連在比台灣先進的民主國家, 都很難說可以是常態...
文明的方法只有一個
多數決
紀 wrote:
請大家來這裡,多動點...(恕刪)
但是有人竟然說 那叫做違憲  哈哈 台灣太自由了,處處都違憲.因為老子最大

所以台灣是不是國家我不知道
但是對照這些言論
台灣絕對不是民主國家

我回多數決3個字是因為懶
回完才想到
可以多加些字
譬如:樓上的朋友都比我聰明
只有我笨
我自己跳進紀兄的坑裡面說出"多數決"

民主是什麼?
民主只是一種決鬥方式
比較文明一點的決鬥方式

先不討論這次王家
都更的目的在哪裡?
在於社區漸漸老舊
而很多人除此老舊社區外即無容身之所
買不起新房
背不起重建之債
所以藉著獎勵容積之類的
讓大家能在不增加負擔的情形下能擁有更好的居住環境
(你看要訴諸感情我也很會阿)

建商貪婪那排除建商好了
不准他參加
政府無能那當然應該排除政府
不准他參加
那誰來玩?
你吧!
你最熱血又最尊重別人的財產權
當然你應該當仁不讓

那最後
有人願意有人不願意
那不要玩了啊!
我何必作白工
這同時
裡面有些人不爽了
為何被不願意的(或願意的)害得卡在那裡
背後說閒話的
在那些釘子門前偷放尿的
找民代的
找黑道的
我有啥資源就用啥
那就是決鬥
不管你願不願意
不管你接不接受
人家就是會找到你面前
找你決鬥

那多數決是不是比其他方式更文明呢?
這次不說別人
換成我自己
多數決可能我自己也還是不願意
不管有賺沒賺都不願意
如同王家
可是不然怎麼辦?
難道不多數決
我要跟對方背對背各拿一把槍
數到十各自轉身開槍?

民主有多了不起?
民主了就沒有人治了?
你腦子壞了你

就是人治
所以有郝市長的依法行政
也所以有郝市長根本不該去拆房子
這個選擇就是人治

不懂嗎?
郝市長決定拆
反對者如果當了市長多半會選擇不拆
這個就是人治

還不懂嗎?
一部都更法放在那裡
有我解讀成該拆
有你解讀成不該拆
這個拆或不拆是由人(掌權的那個人)來決定
所以民主仍然是人治
這樣有聽懂?


紀 wrote:
但是有人竟然說 那叫...(恕刪)


多數決沒人拿來決定個人基本權利的...
這真的是違憲...

釘子戶他想不搬就有權不搬, 甚至是公益建設也未必一定要搬....
不過台灣往往濫用公權力到家, 所以已經一點公信力也沒有了..
坦白說, 路會開到你家, 不是因為你運氣不好, 是因為你家後台不夠力或沒後台...

其實台灣公共建設的路線, 包括捷運怎蓋怎跑, 馬路拓寬要拓哪邊..
從來都不是"專業判斷", 而是各方勢力角逐的結果..
像我住的這裡, 一條路可以折好幾彎, 你會罵政府是都沒在規劃嗎?

嘿嘿, 這就是各地主角力的結果... 大家都知道的事..
就像高鐵當初為了效率跟速度, 只設四五站而已, 現在呢?
這麼幾千億的重大建設尚且不是由"專業判斷"來進行..

你要告訴我, 一條馬路是因為"專業判斷"才會到我家..
我只會說, 會有這種天真想法的人真幸福...
希望你能幸福到這輩子都碰不到被強制徵收的"好事"!!!!

我沒有胸部 wrote:
所以台灣是不是國家我...(恕刪)


在台灣, 我相信絕大部份法律一開始的制定, 立意都算好的..
都更法也完全不例外, 就如閣下所說的..

但是涉及到龐大利益時,台灣的法律倒沒有不變調的...
甚至違背當初立法美意的..

台灣這些都更, 基本上都是建商主導的高價位地段...
很簡單 有利可圖嘛...
借問那些像萬華/大同這些真正老舊,乏人問津的老地皮..
有多少建商有興趣的...

所以最後, 就是都更法淪為建商謀利兼炒地皮的工具而已...
這些都更後的房子房價只有更高, 一般受薪階級完全不可能負擔... 最多不過是四十年屋奴甚至兩代屋奴.
這是政府搞都更的真正用意嗎?

坦白說, 若你覺得王家這樣操作都很過份..
那建商跟市府的過份就更別說了...
依法行政這種事, 從來不是台北市府的菜, 自立一格跟中央對幹, 前例多得很!
郝市長說他依法行政, 我覺得是有道理的..
他說他"不得不"依法行政...(真委屈..)
那是當老百姓是白癡....






bar0402 wrote:
在台灣, 我相信絕大...(恕刪)


說難聽點.... 住不起台北市, 跟建商投資客都更炒地皮根本是兩回事. 現在有多少所謂的"住不起地區"在40年前還不是荒地農田沼澤, 原本都是窮人在住的? 當大家都想去住市中心時,當然是有錢的先搶先贏, 搶不過人家, 還是乖乖去住房價比較低的地方卡位吧! 等個40年, 到時候搞不好一重劃就換你發了.

當然, 最好希望不要到時候有個哪家說他祖傳三代, 對這塊地有感情, 最近才裝修過.... 那可能又要再等個10年....

bar0402 wrote:
在台灣, 我相信絕大...(恕刪)


這是您另一篇的回文
bar0402 wrote:
我只要懂政治就可以了..

至少我告訴你的就是如此...

沒有什麼同不同意, 只有有沒有力...
你後台有力, 路可以繞過你家, 你後台沒力, 路就會開在你家...至少你擋不住..

想來閣下跟那些恐龍法官一樣, 只有在那裡研究"被X者的意願"那種常識水平..
程度確實差我很大...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
在目前違憲與否尚未確認之前
您傾向應當政治解決此事

其實不只台灣
全世界所有國家的法律
基本上都是立意完善
但是實際操作面上都是各方勢力去妥協
這就是政治
如果您不能接受
您很難自稱懂政治

民主也好
都更也好
都如您說的:你後台有力, 路可以繞過你家, 你後台沒力, 路就會開在你家
這就是妥協的結果
同時也就是黑箱的結果
但是這些黑箱起碼有著一定的遊戲規則
這個規則就是略高明於背對背往前走數到十轉身開槍
這就是我們覺得民主有其價值有其必要的所在

理想不能拋棄現實
如果要拋開現實
理想九成九會變成幻想

至於您說多數決不能限制個人權利
這是違憲的
但是法律本身就是用來保障並同時限制人民權利的
如果這樣就是違憲
那我們的法律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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