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 wrote:
請先放下激昂的情緒,...(恕刪)
有時我們常講抵觸憲法無效授 憲法第十五條自己去看看)
現在的惡法都是子法壓母法, 兒子強姦老媽嗎?
王家就算有人願意都更好了, 但那也是持分1/5, 不願都更的造樣會有問題
但是市政府幫樂揚去拆人家房子就說不過去了, 連他的市府律師都辭掉了, 別說大家都不知道來龍去脈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330/35443.htm?from=fb_coolmen
樂揚是第一次搞都更?第一次做建商嗎?
樂揚去遊說王家的時候,不必準備點資料,
告訴王家說為什麼我要都更,
王家的土地、容積率我怎麼換算成錢的?
看別人算過一次,是你你不會記得嗎?
而且連那3x戶的部份住戶,
因為都更進度不順利,也去過王家了解原因,
今天王家一直只說不要、不要、不要,
最後連台北市政府都要求王家必須提出金錢上的疑義!
如果你是王家人,你不用去算一下嗎?
再回到前述,王家是都更範圍內少數的土地持分100%者,
其他3x戶分別的持分可能只有千分之幾,
而且王家的容積並沒有用盡!
別人拿建坪(含公設)換你家的地坪,你要嗎?
整個前因後果、時間空間都沒有考量進去,
就直接抓幾句發言出來斷章取義!
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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