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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實價登錄中的 區段化、去識別化 是什們意思啊


ujma wrote:
而且價格就是我說的平均價格.(恕刪)


請說明為什麼是平均價格?仲介公布的早已是單筆區段價格,從沒有平均價格,而且每天都有新價格資格加入如何平均?

30天內登錄立即電腦上網公布,程序上有何難處?你想得太複雜了吧!
區段化當然比較好 這是隱私問題

小區段 大區段 都可以

難道要直接說 [XX路1巷1弄1號2樓之1 成交單價1000萬 坪數30 坪單價33.33萬] 嗎?

這樣有心人士(例如小偷,不肖同業破壞)都可能出事情~

去識別化 我就不懂了~
看不懂對不對,哈哈,就是要你們看不懂,
未來官字兩個口,怎麼說,怎麼贏,來咬我啊~~~
亮哥+ wrote:
請說明為什麼是平均價...(恕刪)


剛找一下果然找到 引用大家最愛的空頭大師張教授的一段話.....

房價太高所產生的民怨,是今年下半年藍綠兩黨提出「實價登錄、實價課稅」政見,造成社會輿論熱烈討論的主因。

「實價登錄」,指的是政府、買賣雙方及相關業者須平均價格登錄申報「不動產買賣實際交易價格」。

實價「揭露」才叫透明

然而,對一般購屋民眾而言,值得注意的卻是,目前送進立法院待審的《地政三法》只講實價登錄,並沒提到如何揭露。也就是說,即便通過,民眾仍然處於房價資訊不透明的一方。民眾和業者兩邊資訊不對稱,就是現在房地產價格哄抬過高的原因。

政府雖然慢慢以「去識別化、區段化」的方式,公布一定路段範圍中房屋的平均價格,但那並不等同「實價揭露」。更何況一條路的1號到50號,房子樓層、新舊差距之大,只公布均價,不足以作為購屋依據,民眾還是只能從業者端得知報價......


這段話是張教授說的 但我不需要特別去google就可以知道區段化+去識別化是會用什麼方式公佈

而各地的成交資料是由各地的地政主管機關統一交由內政部營建署彙整並公佈 並不是簡單key一下就貼上去

公佈頻率是以季的方式公佈平均價格 不是每個月平均一次 資料龐大加上公務員作業流程 延遲兩季我還是說的客氣




angusweng wrote:
區段化當然比較好 這是隱私問題
小區段 大區段 都可以
難道要直接說 [XX路1巷1弄1號2樓之1 成交單價1000萬 坪數30 坪單價33.33萬] 嗎?
這樣有心人士(例如小偷,不肖同業破壞)都可能出事情~
去識別化 我就不懂了~(恕刪)


  公佈個別案子的每一筆成交價格,哪會有什麼問題?
  國外都作得到,透明清楚,
  就台灣會出問題?
  只有對房仲、建商跟投資客會出問題吧... 唉...

  透明化只搞半套,
  居住正義變口號...

ujma wrote:
公佈頻率是以季的方式公佈平均價格 不是每個月平均一次 資料龐大加上公務員作業流程 延遲兩季我還是說的客氣


嗯,想一想的確有可能.
因為資料並不是一登錄下去就是正確的.
可能須經過一些徵信查核的動作才能對外公布吧.

angusweng wrote:
區段化當然比較好 這是隱私問題

小區段 大區段 都可以

難道要直接說 [XX路1巷1弄1號2樓之1 成交單價1000萬 坪數30 坪單價33.33萬] 嗎?


那就要看普羅大眾所需要的是甚麼資訊囉.
我想就算像您寫的[XX路1巷1弄1號2樓之1 成交單價1000萬 坪數30 坪單價33.33萬],這裡面有沒有包含車位,這影響每坪單價就非常多,因為一般車位估價是不會用坪數去算的,但如果把車位坪數灌入就可能拉低每坪單價.現在很多建商和仲介都這樣賣房子的.....
我同學到覺得這執行會很快..
因為罰款很低,代表抓人執行成本也不高..
不會勞師動眾..

地政單位實際如何抄作我就不知道了.
CADER 論壇 http://cader.tw
個人的隱私一定要受保護的
所以才會要區段化與去識別化
在國外中彩券頭獎還會公開接受頒獎
在台灣呢?
更何況是私領域的房屋交易

但這個法案的出發點很明顯是從台北的觀點在看
台北的房地產交易量是比較多的
區段化與去識別化還可以做到
但是其他比較小的鄉鎮縣市呢?
久久才一交易資料...就會被公開...現在詐騙又盛行...這樣不是解決一個問題又增加一個問題
所以法案是制定了....但是行政機關在實際執行上.....還會有很多需要討論的地方

P.s.我是有南部親戚在收到土地徵收補償費後 就被詐騙集團盯上 才拿到三百多萬現金就被騙光

stone5889 wrote:
請問 實價登錄中的 區段化、去識別化 是什們意思啊

實價登錄資料「區段化、去識別化」後再提供查詢 那查詢的到什們呢


意思是,你看不到每間房子的單獨的成交價、歷史的成交價,
因此你看不到 大官、立委、藝人們 用非常便宜的價格跟 建商房子
建商依然可以繼續養官員和立委


wisetwin2000 wrote:
久久才一交易資料...就會被公開...現在詐騙又盛行...這樣不是解決一個問題又增加一個問題
所以法案是制定了....但是行政機關在實際執行上.....還會有很多需要討論的地方

P.s.我是有南部親戚在收到土地徵收補償費後 就被詐騙集團盯上 才拿到三百多萬現金就被騙光


詐騙集團是根據土地徵收清冊和參考土地權狀上的資料來詐騙,
被詐騙集團盯上的問題跟 區段化、去識別化 沒什麼關係,
這個問題不會因為有公告每戶的成交價會變嚴重,

因為房子是否可能有買賣、買賣的價格
只要參考仲介網站上的物件介紹、成交資料和去調房子的所有權狀就可以知道了,
根本沒有什麼隱密性可言。

詐騙集團會不知道每個區域的行情價嗎 ?
每個區域的行情價大家心裏都有個譜,
帝寶一間多少錢 ? 可能一坪150萬,一坪200萬,但鐵定不會是一坪三十萬,
所以被詐騙了也是因為他知道這間房子、這片土地有買賣,所以找上來的。
至於房子的成交價、土地補償金額,算一算、猜一猜也知道 ...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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