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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小弟家最近又在整合地主要合建,請問合建條件如下

ken_hung wrote:
因小弟家中是本案最大地主(120/650坪)


WOW~

分的比例需要看地區而定,地價越貴的,地主往往可以拿回越多,反之一樣的道理

至於沒有任何獎勵???以規劃650P的基地,剛好過600P的都更門檻(以北市來說的話)

感覺中間有嘿嘿嘿~

合建地主說好,建商說好~基本上就申請建照就可以蓋了

要申請獎勵,落落長的申請程序以及人力

對方是小建商嗎???只想趕快建???趕快分???


ken_hung wrote:
本案在北投奇岩新社區...(恕刪)


在重畫區內嗎?
重劃區內應都是姓陳的宗親的吧!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建商的確是小建商,正文建設(完全沒聽過)
但的確口頭明說”本案沒有任何獎勵”
另本案不是”陳姓宗親案”-新潤建設

再請教”建造執照中核定之建物產權面積”這句話與”總銷售面積”、”總樓地板面積”是否有不同之處,
請各位大大解惑。
謝謝
ken_hung wrote:
建商的確是小建商,正文建設(完全沒聽過)
但的確口頭明說”本案沒有任何獎勵”


我比較好奇~或許可以問問建商,為啥不願意申請獎勵

環境美化,更新時程...等等多少都會不少的獎勵

我覺得時間與人力成本比較小的建商比較撐不住

基地面積也超過可申請的門檻,有些基地想申請還沒到門檻

且住三之一 容積300%,比多數的住三好一些,至少臨的路還不會太小條

只是申請那東西真的是很花時間,不過對地主,比較有保障一點
ken_hung wrote:
建商的確是小建商,正文建設(完全沒聽過)
但的確口頭明說”本案沒有任何獎勵”
另本案不是”陳姓宗親案”-新潤建設

再請教”建造執照中核定之建物產權面積”這句話與”總銷售面積”、”總樓地板面積”是否有不同之處,
請各位大大解惑。
謝謝...(恕刪)


總樓地板面積是建築執造中依基準容積得來。

總銷售面積有加計公設、雨批、陽台等。

一般概算是總樓地板*1.5=總銷售面積
原來如此,所以應要求建商以”總銷售面積”來作為分配的基礎。
另本案小建商已再確定不會是都更及沒有任何容積獎勵,關於這點是否應在條件中加?來保障地主的權益,請大大不吝指教。
謝謝

ken_hung wrote:
另本案小建商已再確定不會是都更及沒有任何容積獎勵,關於這點是否應在條件中加?來保障地主的權益,請大大不吝指教。...(恕刪)


當然,如果建商跟你說沒有獎勵而把應分配給你的坪數訂死,然後去申請了容積獎勵,大大應分回的土地持份不就被稀釋了嗎?所以一定要說清楚^^
我已完全了解,謝謝
dove wrote:
WOW~ 分的比例需...(恕刪)

ken_hung wrote:
建商的確是小建商,正...(恕刪)


地點若好,會有其他家的建商來談,不要笨笨的一家就簽意向書!

小家建商不要理~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ken_hung wrote:
建商的確是小建商,正...(恕刪)

安您好小弟家的土地最近也正在洽談都更合作,建商剛好也是正文建設.方便的話請與我聯絡,謝謝
clyde825@xui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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