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過期或註銷者,該證書即為無效,需重新接受營業員初訓。
(91年6月1日起,從業人員須有不動產營業員證書,公司雇用未具備資格者從事業務,得處6-30萬罰鍰。)
所以這條規定是我掰的囉?
你要當營業員你沒空上課沒拿資格,那是你的事!
我是買家,我為什麼不可以選擇有營業員資格的人,
買房子時經紀人要簽名,營業員就不用再出現囉? 那我服務費也可以不用給嗎?
身為仲介難道不是服務業,我又不是要求他們對我卑躬屈膝,逢迎諂媚,
看了很多房子也不是沒遇過其他連鎖業者的仲介人員,
大部分都很認真也很敬業,對屋況或是周邊環境非常熟悉,
想賺錢就算是晚上11點也會拿資料過來,
詳談房子的細節,
雖然最後還是沒有成功,
至少也讓我對幾位仲介很佩服他們的敬業精神!
你既然這麼厲害就不用在這邊浪費寶貴時間,
不如多賺一點錢吧~~
Every cloud has a silver lining.
remu wrote:
我相信您一定是走網路...(恕刪)
(呵欠)是啊,請慢慢謹慎吧.
說穿了,連自己都不願意信任仲介的說信任這種語調真是讓人額外諷刺,沒偷沒拐沒搶沒騙,也不願意看有無產調或是就算在作,也可以先看影印槓地址,連這都做不到說信任這種話,只能說那位好仲介本身也防你剛好罷了.
是啊,你可以換別的案子,但是你也同時承擔時間給你的報應罷了,你自己跟時間賽跑我卻不用,我是可以隨時帶各種客戶跑全台,隨時接各種區域案子,但是你卻不同,板上也不是沒有人委託我幫他找物件,SU大的店面我就是幫他,就是沒有好的所以我可以押著不動,你自己勒?
說不出預算又嫌仲介,然後又不願意先看看他的戲碼,人家醫師4000萬以下買捷運紅藍線或是棕線的都比妳有誠意多了,不行就換,也能抽出時間,你自己能給別人甚麼,而不是要別人給你甚麼,連自己買方都不能搞清楚自己腳色搞得跟主財主一樣,我也沒啥可說啦.
淳樸商人 wrote:
(呵欠)是啊,請慢慢...(恕刪)
既然您覺得要像土財主那樣才有資格在這裡發言,
沒事拿好幾千萬買房子,不喜歡就換,
那您何不多花點時間在這些土財主還是醫生之類的對象上,
更何況您一直強調您要全台跑透透,生意做很大呢~
不過看來您也蠻閒的,還有閒工夫一再來回文,
像我們這種平民百姓買房子做功課都要做好久,
又不是爆發戶去逛精品店,指東指西全部打包起來就好,
還說什麼"說不出預算又嫌仲介",
不夠讓人滿意的仲介我預算再多也輪不到她賺,
現在台灣是缺仲介嗎? 路上走一走到處都是,
隨意找一個也比那位小姐認真又敬業!
至於您強調這句"你自己能給別人甚麼,而不是要別人給你甚麼",
不如身為仲介自己先拿來自我檢討,
畢竟出錢的可是買家,
一開始就看不起買家的仲介,
還期望人家多為他著想,
真是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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