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rt wrote:
大部分阻礙都更的釘子戶都是太會算...太計較...怕吃虧
其實換個角度想...
建商有他想要固定的利潤
沒有達到那個利潤就不願意做
房子幫你換新的馬上就增值了
有比維持現況差嗎??
繼續住舊房子吧
集合住宅室內本來就會規畫機電空間
就算你去別的地方買新的房子也是這樣
不過機電空間大部分都不會放機電設備而是改成房間
法令規定的奇怪不符合使用上的邏輯
建商也只能出此下策
二工也是
如果建蔽率可以高一點...理想一點
誰會希望做二工
麻煩死了
我想您弄錯了~~好建商避免麻煩都不用二工~~
重點是機電空間是獎勵~~這應該是要建在是外公設的部分~~
並不是室內~~室內的理由就是要在剝地主一層皮~~
就是因為不合理被當成合理~~
如同如果今天建商跟您說~~A漏水B漏水~~所以我漏水也是合理??
這樣您能接受嗎??明明就是拼命趕工~~為了賺取暴利~~
卻要讓不合理的理由變合理...故找其他理由方式來掩蓋....這應該不對吧~~
所以消保官政府那邊才有處理不完的買賣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