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1012 wrote:綜所稅稅率20%(含)以下的都可以申請.所以應該是大部分人都可以申請的吧?!...(恕刪) 哦~ 那這樣不公平!繳稅的多寡跟實際收入真的成正比嗎?為什麼總要欺負沒有避稅管道的人呢?
Robert1012 wrote:綜所稅稅率20%(含)以下的都可以申請.所以應該是大部分人都可以申請的吧?!...(恕刪) 更正取自台北市政府網頁 http://www.health.gov.tw/Default.aspx?tabid=626生兒容易養兒難,臺北市政府同樣將從明年1月起,提供設籍北市夫妻,繳交家庭綜合所得稅率在13%(含)以下者;99年度因稅制改變,改為稅率12%(含)以下者,家庭凡有5歲以下孩童,即提供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作為雇請保母或麻煩爸媽照顧的相關補貼等。12%.... 所以真的是看的到吃不到.
JanusJanus wrote:更正取自台北市政府網...(恕刪) 未達20%就OK 還是扣完一般扣除額 跟 特別後的基本上夫妻兩人21X萬年收入內的都OK 兩人的扣抵 再扣小孩的扣抵..我有領... 我也去特別查過
Robert1012 wrote:更正,更正.我看到的...(恕刪) Robert大, 不用客氣, 彼此討論討論, 因為我對這個規定恨的牙癢癢的, 所以記得特別清楚我相信不用繳稅卻又賺得比我多的人大有人在... sopp0820 wrote:未達20%就OK 還...(恕刪) sopp大, 這我就沒特別算過, 請問你用扶養幾個孩子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