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依照首篇所描述的情況之下:
1.
政府根本不可能主動買,現在政府財政之差....
一間房子算幾百萬好了,十間就幾千萬,一百間就幾億....
全台非自用住宅有多少?需要房子的人又有多少?買個幾百間都無意義。
2.
有需要房子的人可以上網看這些非自用住宅的資料,然後向政府申購。
嗯那...是說政府還要養一海票人來帶看房子囉?
政府當場變成公營仲介?
又就算是非自用住宅裡頭還是有可能有私人財產的,
有東西掉了或是物品損壞該算誰的?
另外別忘記租屋通常也是非自用住宅,
如此一來可憐的房客也得忍受沒事就有人到家來看你的窘境。
3.
屋主不想賣的房子只好把自訂市價弄高些,因此要交的稅變多。
其實1跟3都還好,2我覺得最難...
雖然大家都討厭仲介,但是他們假日要上班,晚上也要上班到挺晚。
公務員?....對不起可能五點要下班,假日要放假。
還是說大家都能接受不看屋子只看權狀直接買?
只看格局圖還有太多東西看不到,
拍照?先不說隱私問題,拍照很多也不準阿。
最後就不用說這些公務員還不像很多仲介無底薪,對不起他們以後還有終身俸呢。
其實提高非自用住宅稅率,或是嚴格執行市價申報我覺得是很好的,
但其他部分就還是考慮周延點吧。
房子是用來住的,居住是目的。買的房子可以住,租的房子一樣可以住。目前買的價格太高,不划算。但租的價格卻不高,負擔不大,那麼為何一定得堅持房屋非買不可?難道租房子住是如此難堪嗎?
說穿了,很多人還是想買不動產做為資產配置。有這種想法,就會使得房子的價格跳離居住之目的面,而加入了投資面的色彩。當市場資金氾濫且沒有太好的其他投資管道時,房價又怎能被平抑下去?
台北縣捷運站附近,市價1500萬的50坪中古電梯大樓,如果用買的,得自備450萬、貸款1050萬,每月得付房貸5萬元,還得繳房屋稅等等。但假使用租的,每月租金約2萬元,不用繳房屋稅地價稅等等,東西壞了房東還會出錢修理。
手頭不寬裕、且不想犧牲生活品質(如堅持一定要常常出國旅遊、買新手機電腦等等)的人而言,不妨以租代買。有衝勁的話,則更可以把錢拿去投資生意。何必一定得學一些滿手閒錢沒處擺的人買房子?買不起時,還奢望政府幫你把房價壓扁到你買得起?
台灣並沒有居住的問題,因為只要想住,即便是在台北,也都可以找得到租金合理的房屋。所以台灣(嚴格說來是台北)只有買房問題,而沒有居住問題。政府對於居住問題是有責任的,畢竟人民需要有個房子住(無論是租或買)。但政府沒有責任做到每個想在台北買房的人,都可以輕鬆買屋。
老話一句:台北房子的租金並不高,假使有些人不肯租,而用盡時間精力去期望台北房價塌到他可以低價入手,那麼該檢視的是此人的動機?到底他是想要有個房子住,還是他也想以房屋做為其保值或增值的資產配置?
dulinsu wrote:
老話一句:台北房子的租金並不高,假使有些人不肯租,而用盡時間精力去期望台北房價塌到他可以低價入手,那麼該檢視的是此人的動機?到底他是想要有個房子住,還是他也想以房屋做為其保值或增值的資產配置?
...(恕刪)
非常同意+1
政府打房的目的是要打投機
真正的投機客就是要政府將房價打下來讓他可以從中獲取差價利潤
適當的降溫是好的政策
但如果打的太離譜變成了幫助投機客那就真對不起更多認同這塊土地的人了
降完溫後最合適的應該就是回歸市場機制
但泡沫去掉後剩下的啤酒,多少就是多少,隨市場供需雙方拉扯而波動,敢跟就跟,不敢跟不想跟就先在一旁等機會。
買賣不動產這種大錢進出本就是筆生意,不管自住還是資產配置,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沒那底就不要玩,免的玩出事,這是風險控管。
觀念一定要正確,人生,本來就是一筆生意,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了解人性,才能做出較正確(不是一定正確)的判斷及決策。人生的生意算的不是眼前的利害,更多的是放手眼前伸手可及的利益,把交情做出去,那才是真正的算計。
如果不當人生是筆生意,什麼事都不算計,凡事都要別人或政府照顧,那地球上只剩北韓。
拿的起就要放的下,放不下就不要拿
敢做就要敢當,不敢當就不要做
說到就要做到,做不到就不要說
毛主席說的,"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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